第35章 處座不拿、科長不拿,我怎麼拿呢?(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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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一路疾行,開回了特務處。

林青鋒讓隊員們把抄沒來的財產都搬回自己的辦公隔間裡。

緊接著,他又讓嶽三民帶著那婦人和兩個孩子,去牢房見一見孔寧。

不過臨走時,林青鋒低聲叮囑嶽三民:“見完了孔寧,派兩個弟兄暗中監視一下這個女人。”

“如果此人有什麼異常,馬上回來告訴我!”

隨後,林青鋒回到自己辦公室,動手將這段時間抄家得來的錢財清點了一下。

從吳元華的家裡,林青鋒抄來了3000英鎊、20根金條、2000美金,外加一對雍正年間的天藍釉瓷瓶。

不過林青鋒從2000美金裡抽出來500塊,給了六隊的弟兄們,所以現在隻剩了1500美金。

另外還有楊忠秋家裡的10根金條,不過林青鋒把這10根金條作為了行動六隊的小金庫,所以就不打算上繳了。

然後就是這次抄孔寧的家,也是所獲頗豐,剛剛林青鋒清點了一下,光是那四個鐵盒子裡的金條,就足有162根。

另外還有7張存單,加上抄吳元華家裡的財產,一共是8000法幣、9000英鎊、美元,外加162根金條。

這些錢和金條,林青鋒是不可能私吞的,畢竟數額太大了,他還是得上交的。

畢竟戴老板不拿、鄭處座不拿、韋科長和韓副科長不拿,他怎麼好意思拿呢!

不過剩下的一些現錢浮財,像從孔寧家裡搜來4根金條、500多塊大洋、1000多法幣、600塊英鎊、780塊美元。

這些錢數額不大,林青鋒是可以私吞下來的,上麵也是不會追究的。

“法幣現在越來越不值錢了,待會兒給下麵的人分了。”

“500大洋就作為行動六隊的小金庫。”

“4根金條,再湊上2根,就讓程毅和嶽三民平分了吧,這些外幣我就收下了。”

現金和金條分好了,還剩下一些從孔寧家裡抄來的金銀首飾什麼的,這些東西林青鋒決定找個時間,賣到黑市裡去換成現錢或者金條。

“董劍!”

“我讓你找的皮箱,你找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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