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差點上當了(2 / 2)

邦尼特無言以對,這可不是用“風格”能圓得過去的,它違反常理,沒有任何一個商人會拒絕低價買進,如果拒絕,那一定有原因,否則他早就破產了。

“可是……”邦尼特做垂死掙紮:“我給的價格很合理,你說對吧?”

他略帶慌亂的看了兩人一眼,目光儘可能誠懇:“如果你們自行生產坦克,在他們的打壓之下,未必能賺到10萬法郎!”

德約卡不知道怎麼反駁,兩百家族的打壓是客觀存在的,他們不可能讓伯納德家族壟斷坦克生產,這是不得不承認的事實。

所以,10萬法郎的價格的確合理。

但夏爾還是無情的戳穿了邦尼特的謊言:

“不,邦尼特先生,你似乎忘了《巴黎公約》!”

邦尼特難以置信的望向夏爾,接著不動聲色的“唔”了一聲:

“哦,是的。我似乎把它忘了。那麼,如果不滿意這個價格,我們還可以再談談!”

德約卡瞬間就明白了個中道理。

《巴黎公約》全稱《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是英、法、俄等國家於1883年在巴黎締造的公約,目的是為了保護發明者在國際上的權利。

在《巴黎公約》之前,國與國之間的工業產權很難得到維護,甚至還湧現出一批專業的“抄襲者”:他們時刻關注彆國的產權注冊,一旦有新的產權注冊被公開,他們馬上將其抄襲至本國並搶先注冊,等真正的發明者想在該國注冊時,發現已經成為“抄襲者”了。

《巴黎公約》規定,所有締約國的發明申請,可被認為是在本國提出第一次申請的日期提出,這避免了發明在彆國被搶注。

也就是說,夏爾的坦克工業產權同時還可以在英、俄、美等國注冊。

這些國家同樣也需要坦克,其中英、俄此刻就處在戰爭中而且還是盟友,它們在兩百家族的勢力範圍之外,因此坦克工業產權的價值何止10萬法郎!

德約卡似乎忍受不了邦尼特的嘴臉不想再跟他談下去,他拉著夏爾起身,說:

“非常抱歉,邦尼特先生,這件事並不是我們能做主的,我們還要參考我父親的意見!”

“您知道的,伯納德家一向由他做主!”

德約卡表現得相當克製,他不希望得罪邦尼特,畢竟是《小日報》的所有者,他控製的媒體掌握著話語權。

“當然!”邦尼特無奈的點了點頭,起身給德約卡和夏爾分彆遞上一張名片:“如果兩位先生改變想法的話,請隨時聯係我!而且,價格可以談!”

邦尼特強調了最後一句話,潛在的意思是,彆人出多少價,我都可以出更高!

最後還不忘誇了夏爾一句:“那是個偉大的發明,夏爾先生,它拯救了法蘭西,向您致敬!”

德約卡帶著夏爾走出市政廳,心有餘悸的回頭瞄一眼,感慨道:

“差點上了這家夥的當。幸虧有你,夏爾!你打敗了這不可一世的家夥!”

德約卡望著夏爾,眼眸充滿了自豪,青春期的孩子變化可真快,簡直不敢相信他還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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