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第 35 章(1 / 2)

九零養崽記 青雨梧桐 5492 字 8個月前

或許是陳美婷的話讓錢薇又堅定了信念, 在性侵犯的家人找到她求情的時候,錢薇咬牙沒有鬆口,她也是監護人, 隻要她不鬆口不簽字, 光是蔣誌強簽字出諒解書的作用並不大。

陳美婷也如她所承諾的那樣,開始幫錢薇準備打離婚官司的事宜, 如果能協議離婚,錢薇表示自己淨身出戶都可以, 隻要能拿到女兒的撫養權。

但是蔣誌強因為她一直不簽字離婚, 拒絕協議離婚, 這就避免不了要起訴離婚了。

不過錢薇的官司和陳美婷之前比起來要簡單得多,她丈夫家暴有過出警記錄, 現在陳美婷要做的事情就是讓錢薇先去報警。

陳美婷也跟宋旭堯正式提出了辭職。

宋旭堯還要挽留她, “美婷, 這個事情你沒有做錯,我知道,你也知道, 你真的不必辭職,有什麼事情我擔著。”

即使宋旭堯極力挽留, 陳美婷也沒有留下, 她已經欠了宋旭堯太多人情,也知道自己留下來, 會成為競爭團隊攻擊宋旭堯的把柄,她還是離職了。

錢薇那邊進展也挺順利。

之前有過出警記錄,也有傷情鑒定,先讓公安機關立案,將錢薇的丈夫蔣誌強控製起來。

就算這個案子警方不立案, 不移送檢察院,民事拘留蔣誌強半個月,到時候幼兒園的案子二審也開庭了。

讓陳美婷和錢薇都沒想到的是,蔣誌強的父母先是找到錢薇娘家來,剛開始是軟硬皆施,想讓錢薇撤案,等到他們發現錢薇是吃了秤砣鐵了心,一定要追究蔣誌強的責任時,跟錢薇談起了條件,錢薇撤訴,蔣誌強同意跟她離婚,並把蔣小倩的撫養權給她。

錢薇拿不定主意,來找到陳美婷,“美婷,你說他們家是不是真的要答應我的離婚條件?”

“錢誌強有正式工作,這麼一個刑事指控留在他檔案裡,對他日後的升職可能都會存在影響,對他來說,跟你離婚對他來說並不是什麼損失,你們現在鬨成這樣,他們一家人都很清楚婚姻已經破裂了,用一個既定的結果來跟你交換,他們並不吃虧。這個要看你,如果你願意現在跟他們談和解,現在就把離婚協議簽了。”

陳美婷頓了頓,“如果你現在不簽,後麵打官司的話,你們名下的這套房產,你肯定是可以分一半的,夫妻共同財產也可以分一半。”

錢薇想了很久,“那還是現在就簽了吧,錢財對我來說都是身外之物,我女兒才是最重要的。”

陳美婷很理解她的心情,點頭說道:“好,那我幫你起草離婚協議。”

陳美婷在跟錢薇溝通之後,起草了一份離婚協議,協議上寫了一條蔣小倩的撫養權歸錢薇,蔣誌強每個月支付五十元撫養費,如果他不支付,那他也就自動放棄了探視權。

離婚協議是蔣誌強取保候審從看守所出來之後跟錢薇一起去民政局當麵簽的,經過民政局蓋章,兩人辦了離婚。

作為條件,錢薇簽了和解協議,放棄家暴追責。

從民政局出來,蔣誌強冷冷地看著曾經的妻子,“錢薇,你現在挺能的啊!”

他很清楚,錢薇性格執拗,但是本性懦弱,若不是背後有人幫忙,他早就達成目的了。現在他給不了諒解書,又收了對方五千塊錢,不過錢誌強在看守所的時候就想通了,那五千塊錢對方是給的現金,又沒有證據能證明他收了錢,總之他給出自己的諒解書就行了。

五千塊,他重新娶個老婆綽綽有餘。

蔣誌強想得美滋滋,卻忘記了給自己錢的同樣是個律師。

成功離婚之後的錢薇變得堅強了不少,堅決不肯出諒解書。而案件到了二審階段,諒解書能起到的作用不比一審的時候,就算錢薇出了諒解書,法庭也未必會改判了。

二審在半個月後開庭,和陳美婷所料想的結果差不多,中院維持了原判。

這個案子判下來之後,在蘇市掀起了一場空前的社會輿論,教育局聯合執法部門對各個學校下達了通告,要求學校嚴加管理,杜絕此類事情的再次發生。

案件判下來之後,家屬院的所有人都知道了發生在孔令淳身上的事情,向日葵幼兒園的園長被辭退,男老師也基本被調走,剩下的全是女老師,試圖用這樣的方式來安撫家長的不信任。

這天李青來找到陳美婷,毫無預兆地說道:“美婷,我們準備搬家了。”

陳美婷隻是吃驚了一瞬,家屬院現在很多人都在議論孔令淳,李青打贏了這個案子,但是輿論並沒有對他們一家人很友好,家屬院的人將這個事情當成笑話講,陳美婷都能想象到,如果孔令淳在這樣的環境下長大,之後的他可能會變成什麼樣子。

她之前就預想過,或許李青他們會搬家,沒想到會這麼快。

“搬去哪裡?想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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