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他跑過十來家出版公司,得出的結論。
第二,美利堅的作家大多數都是記者出身,而且也不是一上來就出版小說,都是從雜誌公司投稿開始。
還都是以短篇為主,等成名之後才會考慮寫中篇或者長篇小說。
當然,自己花錢就另當彆論。
而對於短篇的故事。
紐約的雜誌社很多,大大小小上百家,絕大數都是一些以娛樂、點評、生活、大眾、政治等為主題的雜誌。
比如,采訪某位總統退休後的生活,大富豪的女人們等等,一切吸引人眼球的短篇故事。
這對於霍安這種菜鳥來說,基本走不通。
就這樣兜兜轉轉一個多月,才找到一條稍微適合他的路子。
用吸引人的短篇故事,投給那些專業的小說雜誌。
很可惜,即便是這些專業的小說雜誌,也大多數被一些老牌的作者承包了。
《肖申克的救贖》就是霍安寫出來的短篇故事。
至於能不能被看中,現在的他沒當初那麼有信心了。
兩天後。
遲遲等不到雜誌公司回信的霍安,翻了翻口袋裡僅剩的70美元不到存款。
以及桌上那張電費通知單,陷入了沉思。
最後牙一咬,走出房間,敲響了隔壁萊斯莉的房門。
“咚!咚!咚!”
等了一會,沒反應,霍安再次抬起手:“咚!咚...”
“法克!!賤人,你最好給我一個理由,否則我不介意打爆你的腦袋。”
一臉沒睡醒的萊斯莉舉起槍口對準這個打擾自己睡覺的討厭鬼,手指慢慢滑向扳機。
“彆彆彆!!”霍安急忙舉起手,做出投降的姿勢,身子不自禁往邊上縮。
清醒的萊斯莉他不怕,但現在滿嘴酒氣衝天,半睡半醒的萊斯莉就很難說了。
“說!”萊斯莉眼神裡開始露出了不耐煩之色。
見如此,霍安一口氣快速的說出找她的原因,還借此朝著邊上挪去:
“萊斯莉,我想好了,就去猛男會所,不過不是去當....”
話還沒說完,霍安人就一溜煙的消失在走廊的儘頭。
回到房間關好門,霍安這才鬆了口氣。
萊斯莉喝多了,不但腦子不清楚,而且玩的也花。
不管是為了小命還是為了兄弟,先跑是最明智的選擇。
當天下午霍安拿著僅剩那點錢,去外麵買了點菜。
然後開始擺弄起來。
吃人嘴軟,拿人手短,不管如何,求人辦事總歸要個好的態度。
一盤紅燒雞翅、一份爆炒牛肉,外加兩個素菜,就是霍安弄了一下午搞定的。
好不好吃,合不合胃口不重要,管她呢。
他現在是牛仔,一個牛仔會做中餐已經是了不起的事了。
你還講究做的好不好吃?
客廳裡,霍安看了看時間,感覺這個點萊斯莉應該睡夠了,於是走出門,再次敲響隔壁的房間。
“咚!咚!咚!”
“親愛的佩洛茲小姐,您最帥最有魅力、身材最棒的鄰居,已經為您準備了一份精致特彆的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