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想著借機敲打一番這個最近跳的很歡的小牛仔,沒想到還有意外之喜。
喝完咖啡,傑爾姆先一步站起身,拍了拍霍安的肩膀,譏諷道:
“你這個白癡,維克托這種蠢貨出的主意你也相信,真他媽的夠蠢的。”
“那不然呢?”霍安抬起頭幽怨道。
“嗬~”傑爾姆嗤笑一聲:“蠢貨,你他媽是猛男會所的員工,難道沒人告訴你隻要去警察局兜一圈做個登記,報上名號,就沒事了?”
說完,傑爾姆大笑一聲,揚長而去,留下呆滯中的霍安。
片刻後,一陣怒吼聲響徹了整個咖啡館:
“維克托,你這個表子養的賤人....”
當天中午,霍安驅車來到了警察局,說明了情況,果然如傑爾姆講的一樣,接待的警察表示不會出現偷盜這種事。
得到了保證,霍安滿意的離開,臨走前還塞了200美元給對方。
至於答應維克托一個月的酒錢,當然是沒有了。
沒有乾掉他已經是仁至義儘。
接下來的時間,霍安繼續在完善那部改編的偵探懸疑類型小說。
至於是否要加入猛男會所的劇情,被他拋之腦後。
沒有好處的事狗都不乾。
一周之後,霍安約來了伊莉莎。
兩人一見麵,飯都沒來得及吃,就直接到酒店。
傍晚。
吃過晚飯,霍安拿出提前準備好的小說手稿遞給了伊莉莎。
“所以,你今天約我,是因為它?”伊莉莎慵懶的斜躺在沙發上...
(PS:好氣,又被審核,還是兩章一起審核。)
伊莉莎躺在霍安的懷中,邊看著邊打趣的點評起來。
看到不合理之處,還取笑幾句,氣的霍安把玩之時,狠狠的揉捏了一把。
這部在偵探懸疑小說史上有著濃重一筆的長篇小說《白夜行》,霍安用了大半個月時間才堪堪完成兩萬字的前奏。
按照他的預計全篇下來估計得四五十萬字。
小說的內容,除了名字暫時沿用《白夜行》,其他做了大量的修改。
時間、地點、背景等等,可以說,除了劇情之外,這部小說其他內容幾乎算是原創。
不合理的地方肯定有,畢竟很多東西都是通過查資料獲取的。
就在這時,伊莉莎突然丟掉手中的小說,翻身在霍安身上,俯瞰著凝視道:
“如果我拒絕了,你是不是打算找珍妮?”
霍安心裡一震,故作輕鬆的回道:“沒錯,但不是找珍妮,而是直接投稿《紐約客》。”
“是嗎?”伊莉莎明顯不信:“那如果《紐約客》也直接拒絕了呢?”
“額....換一家?”
“你確定?其實你承認也沒事的,我不介意,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