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此處霍安臉色變的難看起來。
法克!!!
去他媽的,勞資就想安安穩穩靠著寫小說賺點錢和名氣,慢慢發育。
你他媽的讓我參加這種繼承人爭鬥。
“彆鬨亨克,我就一個小人物,不值得你這麼信任。”
亨克把玩著手中的酒杯,聽到霍安的推辭,麵露不屑:
“沒人在耍了我之後,還能輕輕鬆鬆得到我的友誼,霍安,是去是留,你自己決定。”
此時的亨克,極力控製自己的得意。
跟他父親說的一樣,霍安是一個聰明人,聰明人在麵對誘惑與好處時,不會第一時間吃掉。
而是會考慮很久。
尤其是這種天上掉下餡餅的事,更是會本能的遠離。
“法克!!”霍安有一種自食其果的感覺:“我什麼都不會,去了能乾嘛?”
“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覺得那裡很適合你。”
這台詞怎麼那麼熟:我不要你覺得,我要我覺得,對吧。
霍安一陣無語:“要是我不答應呢?”
亨克挑眉輕笑道:“可以,這就是你的選擇?”
讓霍安去紐約客屬於臨時起意,什麼目的都沒有,純粹就是拿霍安做一次實驗。
至於霍安怎麼選,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
霍安掐滅手中的香煙,再次點燃一根。
同時腦子裡在衡量利弊。
現如今,所有傳媒家族主要的產業都是集中在報業和電視廣播這一塊。
雜誌對於他們來說,隻是附庸的產業。
但這隻是暫時的,他不認為這群傳媒家族真的看不到雜誌行業的前景。
要真是如此,就不可能不停的投資與收購。
《紐約客》雖然比不上三大雜誌,但也不是什麼小卡米。
亨克如果想要爭奪繼承權,吃下整個紐約客,學一學伊莉莎的父親,用心經營雜誌,以此來增加籌碼。
這很正常,也能理解。
但是....為什麼選擇他?
霍安自認為自己除了會寫點小說,沒有其他突出的優點。
相信亨克也知道。
讓自己這麼一個沒有任何經驗的人去幫他拿下紐約客,亦或者在紐約客達到一些目的。
想想就覺得不可能。
既然如此,那他為何如此?
客廳裡,不知過去多久,霍安想了半天也沒想明白亨克這麼做的原因,他抬起頭眼含不明的問道:
“亨克,在做決定之前,你先告訴我,你準備讓我去紐約客任職什麼崗位?”
“先從實習編輯開始怎麼樣?”亨克隨口道。
霍安再次問道:“小說版塊?”
亨克點點頭:“可以,如果你想。”
聽到這個回答,霍安舉起手中的酒杯示意道:
“去可以,但我先說清楚,我什麼都不會,除了會寫小說。”
去他媽的,有這麼好的工作,為什麼不去。
不為彆的,就為自己發表小說方便一點也行。
霍安想明白了,去就去,大不了摸魚。
隻要他魚摸得好,不接觸紐約客的核心內容,就算哪天亨克讓他做什麼,也好推辭。
再說了,真要為難,大不了拍屁股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