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裡麵莊嚴,神聖。
法庭裡麵已經坐滿了人。
而且連當事人也都來了。
檢方,公訴方全都到了。
原告律師韓子明。
雖然這種案子原告不應該有律師,因為直接是檢察院提起公訴,但是在這個世界,劉亞軍還是可以請律師,來進行辯護。
被告:王永強。
被告的家屬:孫雲夢,全部都到了。
三分鐘後。
“開庭時間到。”記錄員站起來說道。
“宣布法庭紀律,訴訟參與人應當遵守法律規則,維護法庭的秩序,不得喧嘩、吵鬨;發言、陳述和辯論,須經審判長或者獨任審判員許可。”
記錄員看向全場,說道:“準備現在開庭。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宣布如下法庭紀律:
一、訴訟參與人坳提問時,必須經審判人員準許。並應注意語言文明,不準進行人身攻擊
二、
三、
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就座。報告審判長,開庭準備工作已就緒。”
所有人全體起立!
審判長、審判員,全員入座!
全國最高人民法院的審判長叫做申佳瑞。
申佳瑞敲響了法槌,“肅靜!全體請坐!”
所有人都坐了下來。
審判長看向了公訴人員,說道:“請公訴人員重新描述一遍一審的案件情況。”
公訴人員開口說道:“本案已經一審判決,王永強因為妻子孫雲夢出軌劉彪,一怒之下過激殺人,用剪刀捅了十幾刀,劉彪死亡,以故意殺人罪起訴王永強,一審判處死刑,案件陳述完畢。”
審判長點頭,看向了原告律師韓子明,說道:“原告律師請陳述訴訟請求。”
韓子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