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必須給趙樂樂判刑!(2 / 2)

她隻是為了爭取自己的權益而已!

她隻是要個房子過戶給她而已!

蔡謙愛她,不應該把房子過戶給她嗎?

現在的男人怎麼都這麼小氣,過戶個房子都不願意了嗎?

趙樂樂很是生氣。

顧晨說道:“審判長,趙樂樂還在誣告!她在明知道蔡謙沒有強女乾她的情況下,她選擇故意誘騙,偽造證據,並且想辦法誣告蔡謙強女乾。”

“錄音就是誘騙加引導,酒店走廊的錄像純粹就是自己偽造的,而DNA的檢測報告也是趙樂樂故意為之,目的就是要用強女乾來威脅蔡謙。”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認為趙樂樂同時構成偽造證據,敲詐勒索,誣告,兩罪並罰!並且趙樂樂敲詐的財產高達三百萬!雖然沒有敲詐成功,但犯罪態度相當惡劣!”

顧晨又拿出來了一個罪名!

誣告!!

聽到顧晨這麼說,趙樂樂還是有些不以為然。

什麼誣告??

她才不管這麼多。

直播間的網友都在發言。

【顧律師說得好!】

【就是誣告!就是敲詐勒索,必須判刑!】

【趙樂樂三十萬彩禮不退,這不給她判刑能行嗎?】

【判刑判刑判刑!!】

網友們一個個都在發著彈幕。

趙樂樂說道:“審判長,我請求陳述。”

現在趙樂樂的辯護律師趙宇跑了,隻能她自己來辯護了。

審判長趙誌超同意了。

趙樂樂說道:“審判長,是這樣的,我不認為我是誣告和敲詐勒索,對方律師給我強加的罪名太嚴重了。”

“我想要房子,隻是我想要婚前有一個保障而已,三十萬彩禮也是一樣,我已經和蔡謙訂婚了,這說明我和蔡謙是想要真心走下去,我們之間隻是因為房子的事情發生了矛盾而已,根本算不上敲詐勒索。”

“而蔡謙的確在酒店裡一開始就違背了我的意願,中間其實我也不太想,在事情做完之後,蔡謙對我的態度非常惡劣,我很生氣,我是一時生氣才報警,就是想讓他知道錯誤,我都是因為蔡謙對我的態度不好,我才這樣做的,我不是什麼惡意敲詐,也不是什麼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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