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樂樂:“三百萬!隻要房子到手就是三百萬,蔡謙家裡還有一套房產,他父母的,價值一百萬,等我報警之後,他們要來諒解書的話,除非再加二十萬彩禮,再把他父母的房產也過戶給我,不然就看他們兒子坐牢去吧。”
麵對嘴硬的人,顧晨說道:“我這裡還有證據,趙樂樂車上的行車記錄儀,她忘記刪了,正好我請警方調查出來了行車記錄儀裡麵的討論畫麵。”
趙依萍這下是真的慌了。
【這兩個人真的太惡心了!】
趙依萍沒什麼文化,也沒什麼能力,也就隻能在小縣城端端盤子,一年賺個兩三萬,自己花都不夠。
審判長趙誌超說道:“可以發言。”
還有轉機!
因為顧晨拿出來的,都是趙樂樂的證據!!
這麼多年來的卷宗,還有各種證據,他都拿出來了!!
怎麼辦?
這樣的話,真的要坐牢了!!
【確實,現在法律都更新了,隻要婚前同居了,彩禮也不給退了,管你是不是結婚。】
被騙走之後,趙樂樂直接跑了。
顧晨把證據提交了上去,不過行車記錄儀裡麵隻有聲音,畫麵是開車的畫麵。
“我看趙樂樂說自己沒有媽媽,我才願意當她乾媽,然後她要騙彩禮這事情我真的不知道!我以為她想結婚呢,至於讓蔡謙承認強女乾這事情,我也不是故意引導的啊!”
趙依萍有些悔恨,她就不應該和趙樂樂一起敲詐的!!
她加班趙樂樂的母親,隻要成一個,她就可以拿到三萬!
那些趙樂樂嘴裡所謂的老實人,村裡的人,用一輩子的積蓄結婚,買房,被趙樂樂給騙走了。
十萬塊!!
顧晨都說完了。
趙依萍眼睛一亮。
趙依萍還在說自己無罪。
【趙依萍還嘴硬,這還不承認?行車記錄儀的視頻都拿出來了。】
這可是三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