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的所有人都沉默了下來。
直播間的網友也是一樣。
【顧律師說得好!】
【確實,要是我父母摔倒在了路上,我也希望能被彆人扶一下,反正我們家是不會訛人的。】
【這種訛人的老人就應該承擔法律責任,好惡心啊,這樣搞的整個社會上都沒有人敢扶老人了。】
【扶老人居然都變成了一種錯,好人居然能被判刑十年,你覺得荒謬不荒謬?】
【要是謝思雨真被判了十年,被判賠一毛錢,我以後都不扶老人了。】
【誰敢扶老人,家裡有礦?哈哈哈,現在家裡有礦的也不敢扶了,扶老人一下反手被判刑十年,是你你頂得住嗎?】
張誌強說道:“但是人就是你撞的,證據確鑿,人證物證都在,我爹被你撞的,腿都骨折了!你還在這裡推卸責任?而且朱桂珍也都看到了,就是你撞的!”
朱桂珍聽到之後,連忙點頭,“對對對,我就是第一當事人!我親眼看到謝思雨開著奔馳C撞人的!!她撞到了老人,也撞到了我,我們兩個都被她撞飛出去了!!謝思雨撞了人還不承認,還在這裡嘴硬!!我的眼睛就是最好的證據!”
朱桂珍自己也想過。
謝思雨總不可能是開車先撞了老人,後撞了她吧?
畢竟謝思雨如果真撞了老人那就停車了,所以朱桂珍就說謝思雨開車把她和老人一起撞了,她還充當人證。
也正是因為朱桂珍一審的人證,加上老人也說是謝思雨撞的,事發當地又沒有監控錄像的證據,而且謝思雨的車還是一個事故車,行車記錄儀也壞了,導致最後謝思雨被判全責,賠償一百四十萬,加上坐牢十年。
原告律師說道:“證據鏈充足且完善,人證物證都在,事發的長風街上隻有謝思雨一個人在開車,兩個人都被撞了,隻有可能是謝思雨開車撞的,所以謝思雨必須承擔責任。”
原告律師和原告兩個人態度都很強硬,反正就是一口咬定說是謝思雨撞的,讓謝思雨來承擔責任。
顧晨舉起了手。
審判長榮立偉看向了顧晨,說道:“被告律師有何辯駁?”
顧晨開口道:“審判長,原告律師和原告一直都在說是我方當事人謝思雨撞的人,一審的判決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