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你當律師,你把法官送進去了?》全本免費閱讀
第168章誰來也不行
顧晨在法院裡麵翻看卷宗。
薛清清找到了很多關於瑞茂銀行的官司的卷宗。
薛清清說道:“老板,我們找瑞茂銀行以前打過官司的卷宗做什麼?和這個案子有關係嗎?”
顧晨說道:“嗯,有關係的,你把這些和瑞茂銀行打官司的人的聯係方式都寫下來,我們一個個去聯係,到時候打官司可以用上。”
薛清清想不通有什麼作用,還是照做了。
顧晨和薛清清還在準備著這個官司。
這個案子已經上訴了!
距離二審開庭還要不了多長時間。
同一時間,瑞茂銀行也收到了法院的通知。
法院即將再度開庭!
銀行裡麵。
王瑞是瑞茂銀行的行長。
王瑞知道這個消息的時候,很是憤怒。
“怎麼回事,趙一山居然還想二審?他覺得十五年給他判的太輕了嗎?”王瑞說道。
“趙一山這種人,和搶劫犯是同夥,搶劫犯搶了銀行的錢,他拿著銀行的錢去給他爸治病,不管他是什麼原因,他隻要拿了銀行的錢就是銀行的同夥,我覺得給他判了十五年都是輕了,應該給他判一個無期,讓彆人知道,不能隨隨便便拿銀行的錢。”王瑞說道。
王瑞找到了法務部的部長——張洪祥。
“張洪祥,趙一山要上訴了,他覺得一審給他判的太輕了,能把他給判的更重一點嗎?”王瑞問道。
“行長,我覺得是有可能的,趙一山哪怕是為了給自己爸爸治病,他也不應該拿走銀行的錢,他可以去借錢,可以來我們銀行貸款,也可以去找社會各界尋求幫助,他萬萬不應該拿走我們銀行的錢,那不就是和搶劫犯是同夥嗎?這就是搶劫罪,而且還是明知故犯,罪加一等。”
“趙一山明知道這是銀行的錢,明知道這是搶劫犯搶劫來的財物,還是選擇花了這筆錢,肯定是犯法的,我們法務部的律師是絕對沒有問題的,這次爭取給趙一山再加重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