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法庭對決!殺瘋了!!(1 / 2)

張一凡說道:“被告律師的訴訟請求過於荒唐!他這樣的訴訟請求,讓我覺得被告律師根本沒有專業的律師能力,他不能站在這個法庭上!”

張一凡上來就要讓顧晨離席。

審判長王忠開口道:“駁回原告律師請求,警告原告律師一次,法庭上不能無故讓對方律師離席。”

王忠:“?”

他就想惡心一下顧晨,結果上來就被審判長給警告了?

審判長王忠看向了顧晨,說道:“被告律師,法院已經收到你的訴求,你需要根據你的訴求提供相應的事實依據,否則法院將會駁回伱的訴訟請求。”

“現在請原告律師陳述,並且說明訴訟請求。”

所有人都看向了瑞茂銀行的律師張一凡。

張一凡開口道:“我方意見如下:

第一、一審判決趙一山有期徒刑十五年,趙一山在銀行和團隊同夥做案,搶劫銀行大額現金,而且趙一山在明知道是銀行的錢的情況下,仍然用搶劫來的錢去消費,最後導致瑞茂銀行造成了巨大損失,請求法院加重對趙一山的懲罰,法律上需要公平公正,如果今天不嚴懲犯罪分子,就會有越來越多的人無視法律,來搶劫銀行。”

“第二、趙一山對瑞茂銀行造成了很大的名譽損失和影響,並且趙一山將他在和銀行工作人員的視頻發到了網上,嚴重影響了銀行的聲譽,請求趙一山賠償銀行共計四十萬元。”

“第三,請求趙一山承擔本次訴訟所產生的所有費用,費用共計233459.93元。”

“審判長,我想在這裡重申一句。”

“我們瑞茂銀行才是受害者,搶劫犯無故搶劫銀行,給銀行造成巨大損失,而且犯罪分子多次影響銀行形象,請求法院必須重判犯罪分子趙一山。”

“趙一山夥同搶劫犯,拿走了銀行的錢,並且用於消費,他就是搶劫犯的同夥,一樣犯下了搶劫罪,不管他是出於什麼麵對,他都犯下了搶劫罪,麵對一個搶劫犯,我希望大家能夠理性看待。”

“趙一山的父親需要錢治病,你可以通過其他合理的手段來尋求幫助,而不是當一名搶劫犯,你今天可以來搶劫銀行,明天就有可能去搶劫大街上的無辜民眾,所以麵對一個潛在的威脅,我們必須要將他扼殺!這樣的人,如何能說他無罪?他怎麼可能是無罪的?”

“如果趙一山是無罪的,那以後犯罪分子在搶劫銀行的時候,都可以找一個同夥,讓同夥拿錢,因為他們的同夥,也就是這個案子的趙一山是無罪的!這樣就是在助長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

“審判長,我的陳述完畢。”

張一凡對這個案子還是很有信心的。

當他聽到顧晨說被告無罪的時候,張一凡都想笑。

被告怎麼可能無罪啊?

都搶劫銀行了!

雖然沒有直接拿著刀在銀行搶劫,可是搶劫犯把錢給了趙一山。

如果當時趙一山選擇把錢上交給銀行的話,趙一山也不算犯罪。

可是趙一山拿著錢走了!!

搶劫犯搶來的錢,趙一山給拿走了。

麵對這樣的一個犯罪分子,結果顧晨說趙一山沒犯罪?

怎麼可能不犯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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