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王忠敲響了法槌。
“肅靜!”
“維護法庭紀律,法庭上嚴禁人身攻擊和不文明用語。”
羅浩說道“對不起,但是我要說一句,瑞茂銀行,雙標狗!幾百塊無所謂!我就當喂狗了!但是你這麼惡心,我就是要所有人都知道瑞茂銀行是個什麼樣子的!”
審判長王忠又敲響了法槌。
“警告第二次,法庭上嚴禁人身攻擊和不文明用語。”
羅浩說道“和大家道個歉,沒有控製好我的情緒,是我的問題,尊敬的審判長,我的陳述完畢。”
顧晨說道“申請讓我的第二個證人發言。”
審判長王忠點頭。
第二個證人,是一個女人,叫做周晶晶。
周晶晶說道“審判長,銀行欺負我!瑞茂銀行欺負我!”
而這個時候,張一凡再也坐不住了。
這樣下去,彆說官司了,瑞茂銀行的聲譽徹底完蛋了!
張一凡說道“你想清楚,不要隨便說話,更不要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隨便汙蔑瑞茂銀行,這是誹謗,更是汙蔑,已經嚴重影響到了瑞茂銀行的名譽,否則瑞茂銀行法務部將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顧晨舉手發言,“審判長,我抗議!原告律師威脅我方證人!”
審判長王忠開口“異議成立,對原告律師進行第二次正式警告。原告律師應注意,若再次發生此類威脅證人的行為,將麵臨被驅逐出庭的處罰。”
張一凡咬牙切齒。
他不服。
但是沒有什麼辦法。
周晶晶嗬嗬一笑。
威脅我?
有用嗎?
周晶晶說道“我說的一切,都是有證據的!我手裡都有證據!”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瑞茂銀行的atm機器上取錢,結果瑞茂銀行的機器出現了故障。”
“我原本隻想取一萬塊錢,但是atm機器吐出了兩萬塊錢。”
“機器的問題,和我有什麼關係?我當時就打電話給了銀行,說明了情況,然後我還要去上班,我就拿走了我的一萬塊錢,留下了一萬塊錢在atm機器的攝像頭前邊。”
“過了一天,銀行給我打電話,要求我把一萬塊錢退回去,我問為什麼?”
“瑞茂銀行說,我手裡拿的一萬塊錢是銀行的一萬塊錢,還說我的一萬塊錢被我留在了atm機器旁邊。”
“那一萬塊錢已經被蒙麵人拿走了,讓我去報警追回我的一萬塊錢。”
“這是多麼可笑!”
“我手裡拿的一萬塊錢,就是我的一萬塊錢,銀行自己沒有保管好,讓我把錢還回去?憑什麼?”
“結果銀行的工作人員是這樣回複我的。”
“他們說一切解釋權歸銀行所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