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公訴方出手!周文靜末日!(2 / 2)

現在田新宇最多算是犯罪嫌疑人。

而法院那邊的證據也還不齊全,剩下的證據還在顧晨手裡。

如果這邊田新宇什麼都不說的話,的確沒有辦法。

尤其是五年前的事情了,田新宇一口咬定忘記了,不知道,誰能拿他怎麼樣?

安欣說道:“這樣的話,你按照我說的做。”

“你就說法院那邊周文靜已經全部都交代了,說是田新宇一個人殺了人,周文靜把責任都推到了田新宇身上,田新宇要是願意交代的話,還能有自證的機會,屬於戴罪立功。”

警察立馬會意。

警察這邊還在審.

就是不一定能夠審出來結果。

如果田新宇就一口咬定他不知道,他什麼都不清楚的話,那誰也沒有辦法。

辦案是要講究證據的。

法院這邊,重新開庭!

審判長林忠:“本案現在已經轉為刑事官司!”

“收到了原告律師顧晨的舉報,周文靜和田新宇五年前合夥殺人,共同殺害王誌豪的父親王峰。”

“現在警察已經立案調查。”

“本院進行最後的判決。”

“有請公訴人進行發言。”

公訴人,也就是檢方。

檢方開口說道:“根據顧晨律師提供的證據,現在知道如下情況。”

“五年前的7月13日下午4.03分,1119接到報案,西華苑小區當中有火災,消防員立刻趕赴現場救火,最後發現王誌豪的父親王峰死於火災當中。”

“經過認定,最後得知火災起因是【風騎】電動車的電瓶起火,發生了爆燃現象。”

“由於火災

較大,經過救火之後又破壞了現場,調查難度較大,經過多次調查,民警走訪,技術勘測等、最後認定為夏天中午溫度較高,屋內密不通風,加上電瓶質量較差,最後導致電瓶車爆燃,排除了人為放火等因素。”

“根據顧晨律師提交上來的證據,可以認定.”

“事發前一個月,周文靜買了【風騎】牌子的嶄新電動車。”

“事發前一天,周文靜和田新宇在垃圾場高價購買了一輛已經報廢的【風騎】牌電瓶車,周文靜隨後帶回家中。”

“周文靜將幾乎報廢的電瓶車帶回家中,第二天中午,電瓶爆燃。”

“事發之後,根據監控錄像的畫麵所顯示,周文靜將【風騎】牌電瓶車賣給了垃圾場。”

“並且經過垃圾場老板確認,那是一台非常新的電瓶車。”

“垃圾場老板並未扔掉電瓶車,選擇自己騎電瓶車,直到今天.”

“而顧晨律師找到了這家垃圾場老板,並且找到了電瓶車,做出了鑒定。”

“鑒定顯示,垃圾場老板的電瓶車,就是周文靜當初購買的電瓶車。”

“而周文靜當初購買的【風騎】牌的電瓶車當中的電瓶,根據垃圾場老板描述,五年都沒有換過。”

“也就是說,周文靜是故意拿著劣質的電瓶,進入家中充電。”

“所以我方認為周文靜有著巨大嫌疑,故意帶著質量問題的電瓶進入家中,導致電瓶起火,周文靜涉嫌故意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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