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3章 我已經重度抑鬱了,你們滿意了嗎?(1 / 2)

網友們看到各個律師一個個都出來發表自己的意見。

可是所有的律師,都說趙思思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網友們找到了金牌律師。

畢竟其他的一些律師,並不是金牌律師。

方達律師事務所的高勇,是一名金牌律師,而方達律所是全國排名前三的律所!

【高律師,為什麼趙思思不用承擔刑事責任啊?】

【就不能讓趙思思進去坐牢坐幾年嗎?哪怕就是坐牢坐兩年也行啊!】

【必須讓趙思思受到懲罰啊,我看她視頻裡麵的那些,都能判故意殺人罪了。】

【為什麼判不了啊?為什麼啊?】

【趙思思這個嘴臉我就受不了,怎麼有這種人啊,自己不想開學補考,就去跳江,然後導致消防員犧牲了,自己就跑了,真的惡心。】

【要是追究不了趙思思的刑事責任,真的能氣死我!!】

高勇看到之後,也發了一條視頻。

高勇說道:“這個案子我看了,想判故意殺人罪是很難的,故意殺人罪是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

“從主觀方麵來看,女孩跳江是想自殺,目的不是殺害消防員,雖然她在被救過程當中有很多行為可能導致消防員犧牲,可並不能證明她是主觀上想故意殺害消防員,她可能情緒不穩定,也可能是求生本能,或者是無意識下的反應,反應雖然不恰當,但是無法構成主觀殺人故意。”

“從客觀方麵來看,女孩的行為和消防員的犧牲存在關聯,但女孩並非是積極想要消防員死亡結果的發生,她在水中掙紮和推搡的動作,也有可能認定為恐懼,慌亂,而不是有預謀的要殺消防員。”

“我能理解網友們的心情,可是定罪是要講究法律的,光是憑借猜測或者是情感上是不能夠輕易給人定罪的。”

“要給女孩定過失致人死亡罪,可能性也非常小。”

“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為人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而輕信能夠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剝奪他人生命權的行為。”

“而女孩是自殺被救,主觀上沒有傷害消防員,故意致消防員死亡,也很難認定她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會導致消防員死亡,或者是女孩預見到了但是輕信能夠避免。”

“女孩在水中的行為更多可能是出於恐懼,慌亂等本能反應,而非過失犯罪的主觀心態。”

“如果要證明女孩有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可能,要看具體情況來分析,比如女孩接受過專業的水上訓練,知道自己的行為會給救援人員帶來極大的風險,卻疏忽大意的實施了危險行為,那理論上是有可能認定為過失致人死亡,但是很難。”

高勇完整的解釋了這個案子的所有情況。

不管是判故意殺人罪還是過失致人死亡罪,都不太可能。

高勇還是一名金牌律師,打過很多起官司,在網上說的話還是很有含金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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