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律師的能力多厲害,判案子也要基於事實和法律.
這種溺水救人,最後自己犧牲的案子,太多太多了,幾乎每年都會有。
可這麼多年來,從來沒有給被救的人判刑
因為這是默許的。
所有人都知道,在河水裡麵被困的人,的確會下意識的各種掙紮。
因為這種事情,死去的人太多太多了。
太多好心人救人,沒救成功,或者是救成功了,但是把自己搭進去的。
這種例子遍地都是。
沒有一例追究過溺水人員的責任。
彆說是判刑了,追究責任都沒有過。
實際上,很多跳水救人導致溺亡的事情,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因為被救的那個人在河水裡麵瘋狂掙紮。
也正是因為這個人在掙紮,導致溺亡的事情發生.
可是這都多少年了,從來沒因為這種案子追究過責任。
法律上,這是無法給定罪的。
葉曉晨知道,顧律師打官司從來沒有輸過。
可是這場官司要真的去打的話,是肯定打不贏的。
李正義和趙思思這個事情,所有人都很生氣。
可是有什麼用呢?
彆說給趙思思定罪了,讓趙思思民事賠償都做不到。
<b
r>????葉曉晨說道:“顧律師,這個官司.我實話實說吧,這個官司可以起訴,但是很難打贏,以前這種案子至少有上百起,但是沒有一個定過罪的,法律上太難舉證了,有視頻也不能證明當事人有故意殺人的嫌疑,隻要他不是親口承認,就根本定不了罪。”
葉曉晨知道顧晨的能力有多強.
但是這個案子,涉及到的已經不是能力問題了。
故意殺人罪也要有犯罪動機。
比如兩個人有深仇大恨這種的.
可是趙思思和李正義根本不認識故意殺人罪就根本定不了。
過失致人死亡罪也根本定不了!
最後打官司的結局,100%的結果都是無罪釋放。
不會有什麼結果的
顧晨說道:“沒有先例,那就創造出先例,如果有人是故意跳河,然後故意在河水裡殺死救他的人呢?直接起訴就好了。”
顧晨也知道這個案子的難度。
如果不是他手裡已經準備好了證據.
那還真的拿趙思思沒什麼辦法。
法律上很難定罪.
可顧晨偏偏要打這一場官司!
他不能讓壞人逍遙法外!
趙思思這次可以跳河自殺,下次還可以跳河自殺。
隻要她想跳河,她每次跳河的時候,如果有人救她,她就可以用相同的辦法害死其他人
的確趙思思不認識李正義.
但是這也證明不了趙思思不是故意殺人!
這個案子,必須起訴!
葉曉晨立馬就對顧晨肅然起敬了。
這就是顧律師
明明知道這個案子勝率很低的情況下,還是會去打這場官司。
如果顧律師手裡還有其他證據的情況下,這個案子說不定真有機會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