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2章 精神病是吧?那我隻能把你們一起送進去了(2 / 2)

雙方律師拿出來的所有證據都是真的!

邱明也有些頭大。

這個案子到這裡,就已經很複雜了。

趙思思是精神病,但是關鍵要看趙思思在河水裡害死李正義的時候,是否有完整的自我意識,是否正好犯病了?精神狀態穩不穩定?

這一切,都要根據當時的情況去推斷。

而且還要進行各種調查,分析,來判斷趙思思當時的精神狀態。

除非能夠完全證明趙思思當時精神沒有受到任何影響.這樣才能給趙思思定罪故意殺人罪,然後判死刑。

一旦證明趙思思當時精神受到了影響,就是無罪釋放了。

直播間的網友都有些頭皮發麻。

這都判不了?

杜景林拿出來的這一個又一個證據,讓這個案子陷入了僵局。

杜景林甚至拿出了李正義溺亡當天,對趙思思做的精神調查。

精神調查表明,趙思思的精神的確非常不穩定,已經發病了.

那這就可以大概率證明,趙思思當時的精神狀態受到了很大影響

這樣的話,這個案子就偏向於趙思思無罪了。

直播間的網友都紛紛發著彈幕。

【這還沒辦法給趙思思定罪嗎?】

【媽的,趙思思說不定無罪了.】

【趙思思是精神病?典中典,是精神病為什麼不早出來說啊?一開始辯解說趙思思不會遊泳,是在掙紮,後來說趙思思會遊泳,但是也定不了故意殺人.到後來顧律師拿出了這麼多證據,可還是一點用都沒有.】

【又是玉玉了,又是精神病,離譜中的離譜,我覺得趙思思很逆天,但是我看不出來她是精神病,版本T0,說精神病就是精神病?】

【精神病不犯法是吧,趙思思這就無罪了?】

【媽的,要真是精神病的話,那趙思思真要無罪釋放了。】

【要是這樣的話,誰來也判不了啊,顧律師再怎麼找證據也沒用了啊。】

【現在很難了趙思思估計大概率是要無罪釋放了。】

網友們都有些無語。

這精神病的檢測證明一提交上來,現在還真沒辦法給趙思思定罪了。

就一句話精神病人發病了怎麼辦?

殺人了又怎麼樣?問就是精神病又犯了。

直接全方位立體防禦,無解了。

所有人都知道,顧律師已經儘力了。

顧律師所有的證據,全部都拿出來了。

該拿的證據,該找的殺人證據,全部都找到了。

換做其他任何一個律師,恐怕官司都打不到這裡,就已經結束了。

可就算顧晨找到了所有的證據,還是沒辦法定罪啊。

我有精神病,你有什麼辦法?

殺人也是無罪的啊!

精神病殺人不犯法的啊!

怎麼辦?

怎麼定罪?

證據確鑿又怎麼樣?

我直接免死金牌在手,你有什麼辦法?

高勇說道:“媽的,精神病人是吧,判不了了,絕了。”

薛少搖了搖頭,“精神病就和免死金牌一樣,除非能證明這個精神病的證明是假的,或者證明趙思思當天殺人沒有犯病。”

高勇說道:“怎麼證明這個精神病的證明是假的,這麼大的事情,誰敢亂給開假證明?事情要是查出來,這不就鬨大了?不可能有醫院敢給開假證明的,這證明都是真的的話,那就沒辦法了。”

高勇接著說道:“證明當天殺人沒有犯病,很難證明的,現在距離事發已經過去了多長時間?現在要證明當天沒有犯病,談何容易?趙思思殺人那一天,已經過去很長一段時間了,你就算現在給趙思思去做調查,你能證明趙思思現在沒犯病,可是你怎麼證明當時沒犯病?沒用的.”

“關鍵是事發當天,就拉著趙思思去做精神檢測了,當天情況那麼亂,為什麼要去醫院做一下檢查?這事情還不太對勁。”

薛少搖了搖頭,“今天看來,是真要敗訴了沒辦法給趙思思定罪,我原本以為,最差都給定一個過失致人死亡罪,好歹先判刑再說,現在直接無罪釋放,上哪兒說理去?”

高勇歎了口氣,“顧晨能把官司打到這種程度,已經很牛逼了,換張偉和張飛那種律師來,估計趙思思早就死刑了。”

薛少說道:“趙思思請的律師是張偉的話,估計顧晨還沒出手,趙思思已經被判了。”

薛少無奈的說道:“沒辦法啊,對麵是全國頂尖律所的王牌律師,和張偉那種律師還是有很大差距的。”

“這就是巔峰對決,沒辦法,顧晨拿出了殺手鐧,人家拿出了精神病證明。”

“顧晨.又該怎麼辦呢?”

“這個案子,就到這裡結束吧,已經儘力了,繼續下去也沒轍了。”

薛清清看著對方拿出來的一個個證據,也是有些無力。

醫院的檢測報告,精神病屬實.

還有趙思思在殺害李正義之後,當天的檢測報告。

加上趙思思在法庭辱罵顧晨,在家裡和父母吵架,在學校囂張跋扈.

各種線索連起來,讓所有人都覺得趙思思就是精神病。

難道這個案子,真的就這樣要結束了嗎?

顧晨則是坐了下來。

他是真的驚呆了。

誰能想到,杜景林拿出了一張精神病的證明?

但是,這個官司打到這裡,顧晨還是覺得有些不對勁。

趙思思是有點神經不太正常,但要硬說是精神病人,那還是差遠了。

精神病人可不是像趙思思這樣的。

也就是說,這個案子,還有隱情!

打了這麼長時間的官司,顧晨還是第一次碰到這麼厲害的律師。

但是這又怎麼樣?

誰說這個案子已經贏不了了?

他還可以去查證據!

要是查到證據的話,大不了把對方律師也一起送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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