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宣判了!
法院的所有人都站了起來。
審判長邱明開口。
“本案已經全部調查完畢,證據鏈清晰,證據完整。”
“趙思思在網絡上被人誘導多次發表不當言論,被人許諾高價酬金害人性命。”
“並且趙思思選擇用網絡直播收取打賞等方式,收取酬金,共計金額354748元。”
“趙思思在網上發表——如何在河水當中殺人且不用承擔罪責的言論。”
“於是在當天下午,趙思思選擇跳河,李正義選擇跳河救援趙思思。”
“在救援的過程當中,趙思思多次按壓李正義的頭部進水,導致李正義無法正常呼吸,體力消耗殆儘,並且趙思思精通遊泳,在這種情況下,故意多次推開李正義,導致救援李正義的工作失敗。”
“主觀上趙思思具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故意殺害被害人李正義的行為,其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
“綜上,趙思思已經犯下故意殺人罪。”
“趙思思故意殺人之後,找到了精神病醫生王浩東,趙思思用不正當的交易讓王浩東為其開出了精神病的證明,在法庭上製造偽證。”
“趙思思在法庭上,多次發言擾亂法庭秩序,侮辱、誹謗訴訟參與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已犯下擾亂法庭秩序罪。”
“趙思思在犯法之後,多次在網上發表不正當言論,侮辱唐雅,並且帶動輿論,威脅唐雅,甚至還要讓唐雅道歉,給唐雅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損失。”
“趙思思在法院庭審的這段時間裡,並無悔過表現和態度,本院綜合考量,應當從重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五條規定,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趙思思犯下擾亂法庭秩序罪,侮辱罪,誹謗罪,偽證罪,故意殺人罪,數罪並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在本案附帶民事訴訟部分,經審理查明,趙思思多次於網絡平台發表不當言論,此類言論具有引導輿論走向、煽動情緒的不良影響,致使唐雅遭受嚴重精神損害。此外,趙思思實施了殺害李正義的犯罪行為,該行為對唐雅一家造成了極大的傷害。綜合上述情形,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趙思思應當對唐雅一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人民幣?892,143元。”
“杜景林,身為辯護律師,知法犯法,在法庭上提交偽證。”
“且杜景林的所作所為,不符合自首的標準,本院對此從重處罰。”
“杜景林明知精神病證明是假證據,卻仍然用在法庭上為趙思思辯護。”
“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五條規定,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經法庭審理查明,杜景林作為一名律師,本應秉持法律職業道德與操守,維護司法公正與秩序,卻實施了偽證行為。”
“在本案當中,杜景林故意提供虛假證據並作出虛假陳述,該偽證行為對案件的正常審理造成了嚴重乾擾,嚴重破壞了司法程序的公正性與公信力,情節嚴重,已觸犯《刑法》第三百零五條規定的偽證罪。”
“基於上述事實、證據以及法律依據,本庭依法判決:被告人杜景林犯偽證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在本院判決書發放之日起,在法定上訴期間,如果不服從本判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如無上訴或者上訴被駁回後,本判決將依法進入執行程序。”
審判長邱明說完了。
聽到自己要被判死刑,趙思思已經臉色蒼白,毫無血色。
怎麼會死刑啊?
怎麼會死刑啊??
而在旁聽席上,還有趙思思的父母。
趙思思的媽媽已經淚流滿麵
趙思思的爸爸則是無力的坐在那裡。
杜景林被判了七年,坐在那裡,不知所措。
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被判刑這麼久
如果說,之前杜景林不知道顧晨有多麼厲害,那這一場官司打完之後,他終於知道顧晨打官司有多麼厲害了。
這種證據,一般人根本發現不了。
結果顧晨硬是把所有的證據都找出來了。
警察那邊先抓了王浩東,可如果沒有點證據的話,又怎麼可能會抓王浩東?
這件事要是說和顧晨一點關係都沒有,杜景林是不相信的。
審判長邱明開口道:“現在被告當事人有一次當庭陳述的機會。”
杜景林聽到之後,先開口了:“我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身為一名律師,我不應該做出來這樣的事情,更不應該在法院上提交偽證,我的確做錯了,我也願意承擔一切後果。”
杜景林也不敢
再說些什麼了。
他要是不承認錯誤,還選擇上訴的話,誰知道顧晨還會拿出什麼證據?
到時候說不定他被判的更重了也是有可能的。
趙思思在一旁聲音都有些顫抖。
趙思思開口道:“審判長,我知錯了.我知錯了,我真的知錯了,給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可以嗎?”
“唐雅姐姐,給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吧,我不想被判死刑.我願意賠償你,我有一百多萬,全部賠償給你都可以,我不想坐牢啊,更不想死刑啊。”
“唐雅姐姐,審判長,我知道我犯了錯,我希望你們能夠給我一次機會。”
“因為.李正義叔叔也是希望我能活下去的。”
“他在什麼都知道的情況下,還是希望我能活下去。”
“我的命也是李正義叔叔救回來的。”
“如果我被判了死刑,那不是違背了李正義叔叔最後的遺願了嗎?”
“李正義叔叔是一名英雄,他救了很多人,他在死之前做的最後一件事,就是全力推我上岸,他更想我能活下去啊.”
“我還會上訴的.我想活下去。”
“我希望唐雅姐姐能給我開一個諒解書,我想活下去”
“被判無期都行,隻要不是死刑,怎麼樣都可以,我還有著更好的未來。”
“李正義叔叔讓我活下去,所以我也想活下去啊。”
“.”
這個時候,唐雅站出來了。
唐雅開口道:“我的老公李正義是一名英雄,他是救了很多很多人,很多時候,發生了火災,他都不顧一切的衝進去救人。”
“這個世界上,多少消防員因為救火而犧牲的?他們都是英雄!”
“你說李正義更希望你活下去?”
“你就不要說這種話自欺欺人了。”
“李正義被你害死的那一天,是他的生日。”
“他有多長時間沒有見到家人了,你知道嗎?他一直在出警,出警,出警,彆人放假他在出警,彆人能一家人團聚,可他還在救火!”
“就因為,他是一名消防員!”
“你知道嗎?就在事情發生的前一天,我帶著三個女兒去找李正義。”
“我們見到了李正義!”
“三個女兒都想過去抱一抱爸爸,李正義也很高興,他太久沒有見到我們了。”
“他想抱一抱三個女兒.”
“可是!”
“就在李正義要抱到他女兒的那一瞬間”
“消防警鈴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