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雨夜搶劫出租車,殺人藏屍,並在馬路橫衝直撞,大飆車技。’
標題很吸引人,換做平時的我,估計也會看上一眼,不過讓我有些意外的是,這則新聞顯示的卻是本地新聞,也就是說這是新程市案件。
昨晚我確實遇見了搶奪出租車的人,而且也和他有過交手,並且真的在馬路中央橫衝直撞,我以為這則新聞說的是那個中年男人,或者是把那個組織曝光了。
可讓我沒有想到的是,新聞中配的是監控畫麵的圖像,而畫像中的人,竟然是我自己,畫麵中並沒有我殺人藏屍的圖像,隻有一張我上了出租車的圖像。
而且這個監控圖像很清晰,連我的臉照的都異常的清晰,隻是因為下著雨,稍稍有那麼一點模糊而已。
不過最主要的還是最後一張照片,竟然是我的肖畫像,還配上了懸賞通緝嫌疑人,提供有效線索獎勵1萬元。
我已經完全驚呆了,怎麼就我成為了搶劫殺人的凶手了!?根據新聞的報道,這名出租車司機白天並沒有交班,也沒有回家,與所有人斷了聯係。
所以原車主以及被害司機的家屬最後選擇了報警,而警方通過監控了解到,出租車中途隻拉了一個人,而那個人就是我,並且順著監控,順藤摸瓜的找到了出租車,並且在後備箱中發現了那名司機。
這一條新聞看的我有些懵,怎麼都不敢相信自己竟然背上了殺人的名頭,昨晚的中年人,明顯就是刻意找的一處沒有監控的位置上了車,並且殺人奪車。
我不禁呆坐在床上,難怪一大早劉葉就瘋狂的給我打著電話,起初我還以為是關心我,看樣子是因為昨晚的那件事了。
短暫的冷靜之後,我將自己的心平緩下來,所謂清者自清,濁者自濁,我沒有觸犯法律,就必然不會有事。
隻不過現在我要做的不僅僅是逃亡,還有收集證據,我必須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我無罪才可以,可是人證必然是沒有的,所以隻有物證了,可是至於物證的話,暫時我還沒有什麼思路。
慢慢的起身,靠在床邊,隻露出半張臉來觀察樓下的情況,依舊是暴雨,天空壓抑的很,而且沒有一點的陽光,猶如夜晚,隻是街道上的路燈沒有亮起來。
我能夠清晰的看到有著不少的警車在樓下徘徊,也有不少的警員在不斷的遊走,估計已經發現出租車的位置了。
他們一定會排查這裡的每一戶住家,所以我不能在這裡有過多的停留,尤其是昨晚我並沒有清理現場,我害怕門外的鞋印還在。
然而這個時候,我的手機再一次的響起,我本能的想要掛斷,可是當我看到電話號碼的時候,我猶豫了。
“子涵……”我皺著眉頭,她怎麼會給我打電話!?難道是逃跑了!?還是那個女人用她來威脅我!?
本來我想要掛斷電話,但是我深知她的處境,如果是她本人給我打的電話,那就說明她此刻需要我。
我沒有率先開口,而是等待著對方,順便也試試對方到底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