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第 4 章(2 / 2)

白秋和弈清 福知味 4988 字 2024-06-07

這裡是地獄!在這裡,人人都不把彆人當人,把自己當成男人發泄的物件!

在這裡乾什麼呢?不把彆人當人,還是把自己也當成物件?

阿秋猛地站起,不把自己當人的日子,她不要過!

宏民銀行十塊大洋就可以開戶,明天找個借口,替梨君出門辦事,順便把九十塊大洋存好,存單放到租的房子裡——半年前,阿秋在外頭偷租的房子,用自己的本名。這個房子,梨君都不知道。

逃跑後,老鴇必然來尋,有一個逃跑的妓女,就是被警察局到處粘貼尋人啟事,啟事上的照片讓她被抓到。

阿秋……阿秋有法子躲開警察的照片追捕。

多添了些燈油,把燈光調得極亮。

手一直按著倒扣的梳妝鏡,阿秋不想照鏡子,不想看到自己滿臉的黑麻子。

阿秋抬眼,黃澄澄的燈光照在牌位上,她恍惚又有勇氣,掀開梳妝鏡,阿秋看到自己的臉。

肌膚白皙細膩,水眸紅唇,可惜的是,滿臉黑麻子讓人作嘔。

這滿臉黑麻子,是養母給阿秋最後的庇護。

養父因家業衰敗而死,支撐兩三年後,養母重病,孤兒寡母被欺淩,不僅財產被搶掠一空,就連阿秋,也因為是個美人胚子被盯上,要賣到妓院去。養母沒法,給自己一個祖傳方子,抹到臉上便能生出滿臉黑麻。憑著這個,阿秋在妓院安生快五年,就連警察局裡的照片,都是滿臉麻子。

若想要不被抓住,沒這滿臉麻子,就可以。

阿秋笑了,把膏藥盒收好。養母當年告訴過,這膏藥停止抹半個月後,麻子就會漸漸消失。

十天之內,自己一定要逃出去。

但……還有一件事要辦。

梨君不識字,不懂存錢取錢,如果阿秋突然離開,她那兩千塊大洋取不出來,和要了她命差不多!

阿秋要在離開前,教會梨君認識自己的名字,和如何存取款。

等教會梨君存取錢,阿秋立刻離開!

打定主意後,阿秋反而定下心來,躺到床上,默默回想過去,不是玫紅班這五年,而是與養父母生活在一起的日子。

阿秋生而克母,當時老祖宗還活著,發下命令,要把她送出去養,等到十五歲的時候才能接回來。阿秋生父沒辦法,含淚挑了戶不能生育的遠方親戚。

養父母因為沒有子女,把她當親生的教養,也不瞞她身世,阿秋雖知她不是親生,但也把養父母當成生父生母對待。

那段時光……阿秋現在回想起來,和桂花糖一樣甜。

後來生父家出事,依附生父家的養父母被趁機欺淩,沒辦法,養父變賣家財,遠赴北平。

再後來,父亡母重病。

阿秋淪落八大胡同。

昔日太過於美好,襯得現在的日子更加難以忍受,阿秋握緊拳頭,在心中默默禱告,先是求養父母在天有靈,助自己逃跑成功,想想,也求生父保佑自己,畢竟,她還有一個名字——莘白秋。

八大胡同裡,白天比黑夜清閒,上午比下午清閒,梨君靠在床頭,百無聊賴地掐花。

小大姐阿華在窗外喊:“梨君姑娘?”

梨君聽了,連忙扔下花:“我就來。”昨夜紅英和她約好,請她看自己的首飾。

阿華在外頭等,跟在梨君後麵笑道:“姑娘,阿秋呢?”

“我在銀樓定條鏈子,讓她替我取。”梨君笑著扯下鬢角:“你看我這頭梳得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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