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第 18 章(2 / 2)

“什麼!”沈軍驚愕。

他對法律了解不多,對於當初的合同內容也沒有細看。

當初前妻和他離婚,留下了彆墅和很多現金。靠著這些錢和房,他結交了很多吃喝玩樂的好兄弟,很是揮霍了一段時間。

哪裡想得到,前妻竟然在合同裡擺了他一道。

現在新任妻子在身邊坐著,看著,盯著,當初再婚的時候他可是信誓旦旦說這彆墅是他個人所有,可以提供給梁燕母子三人住一輩子的,現在鬨出這事,這怎麼收場!

沈軍憤怒:“當初她沒跟我提這個啊,我不知情的!”

張律師保持職業微笑:“沈先生,合同內將此條列為第一條件,您當時簽名後就已生效。”

他將更名合同遞過去,打開黑色水筆的筆蓋放在旁邊:“更名合同的簽名在右下角,請。”

沈軍很不情願,又去看沈唯一,希望女兒能夠心軟打消搶這套彆墅的念頭。

可他看到的卻是一張無悲無喜,神色淡然地臉。

不知道為什麼,沈軍突然覺得自己印象中那個唯唯諾諾,生怕隨時被拋下的女兒變了。

他心底發慌,顫聲:“唯一,你媽媽從小就把你扔給我,是我把你拉扯大的啊。現在你結婚了,爸爸本就該把這套彆墅更名給你的,可現在爸爸找了你梁阿姨結婚,如果你收回這套彆墅,我和你梁阿姨一家該住哪裡去呢。”

沈唯一內心無動於衷,甚至想冷笑。

當初她這個親爸離婚後,借口離婚了心情不好,每天出去花天酒地,父女倆平時見麵的次數比沈唯一見家裡清潔阿姨還要少。

後來上了大學,她的“好爸爸”為了節省開銷,直接辭退了照顧她長大的阿姨,逼著她獨立在外生活。

這就是他口中的“把你拉扯大”嗎?

不僅如此,現在再婚找了新老婆,嫌她礙事了,就想著快點把她嫁出去,好再撈一筆彩禮錢繼續混吃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