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章 給我800萬就離婚(2 / 2)

我的婚姻我的家 水姐 4113 字 8個月前

彆墅歸了常紅霞,另外買的那個房子過戶給了小三馬曉慧,後來給她住的那套房子又賣了,錢都賠給了常紅霞。現在,公司雖然還在勉強支撐,可是能周轉的現金流卻少得可憐,賬上倒是有些錢,可大多是要不回來的應收賬款。

劉夢麗知道,要是離婚,她估計連根毛都分不到。如果郭東凱再做些手腳,她再分些債務也是有可能的。

而為了坤坤的前途不受影響,她也不敢真的去告郭東凱把他逼上死路。

婚離不了,隻能就這樣瞎雞巴過。

劉夢麗認命了,她管不了郭東凱,他願意當蠟燭燃燒自己照亮彆人,那她也沒有辦法。

等他把自己燒成了灰,她也就解脫了。

郭東凱和常紅霞商量了一下,分彆定好了在北京和回去辦滿月酒的時間。

辦滿月酒的日子臨近,宋小英給姚清風商量“你說,媛媛辦滿月酒,咱們給多少合適呢?”

姚清風笑著說“你自己決定吧,不用跟我商量,無論多少,我都沒意見。”

他說的是真心話,宋小英對姚遠那麼好,還儘心儘力幫他帶孩子,他理應也得對媛媛好,所以,滿月酒該給多少錢,他把決定權交給了宋小英。

宋小英瞪他一眼“你這是什麼話,你希望我把你當空氣啊,你連個意見都不給,明擺著就是對媛媛的事不上心。”

姚清風裝出一副委屈的表情“天地良心啊,我可真不是對媛媛的事不上心……”

宋小英被逗笑了“我是拿不定主意,你說給少了吧,怕被郭東凱比下去,往高處給吧,咱也給不起啊,這種事,也沒個標準是不是?”

姚清風收起笑容“要我說啊,咱也彆跟人郭東凱比,人家是老板,咱就一普通工薪,咱踮著腳尖比也比不上,咱就按一般的來,比一般的高點就行。”

最後,兩個人經過反複商量權衡,決定給兩個孩子每人8.8萬的紅包,這對於他們的收入而言,已經不算少了,也不會讓媛媛感到丟臉。

在北京,常紅霞和宋小英都沒有什麼朋友,姚清風雖然有一些朋友,但宋小英覺得姚清風畢竟是繼父,他和媛媛的這種關係也不適合大張旗鼓,還是低調些好,所以,姚清風隻通知了幾個關係比較好的朋友。

郭晨也隻通知了他大學的幾個好朋友和單位幾個要好的同事。

媛媛的社會關係就更簡單了,隻有大學和研究生的同學。因為結婚早,她不好意思通知她的那些同學,所以隻發了一個朋友圈,誰看到了想來就來,不來也無所謂。

所以,在北京擺酒,根本花不了幾個錢,常紅霞就沒有向郭東凱張口,這些錢她全出了。

這天,常紅霞在媛媛房間裡跟她商量辦酒的一些事宜,酒店定在哪裡,多高的檔次,以及其他一些環節,都得提前做好安排。

媛媛懶得操心,就全部交給常紅霞安排,由常紅霞口述,她執筆,婆媳倆在房間商討著繼結婚以來的第一件大事。

突然,門鈴聲響起。

常紅霞起身向門外走去“我去開門,肯定是你媽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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