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川航,從拯救大國機長開始》全本免費閱讀
第156章累了,毀滅吧,趕緊的!
根據《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器適航管理條例》、《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民航總局製定的各種內部條例規定,民用航空器(包括客運飛機)是需要嚴格服從地麵管理部門的指揮。
如果肆意妄為。
輕則吊銷駕駛該航空器飛行員的飛行執照。
重則吃官司,甚至要被判刑呢。
可彆以為飛機在天上飛自由自在,無拘無束。
實際上怎麼飛,飛多高,甚至速度保持在哪個區間都是受到嚴格管控的。
這就跟汽車在公路上行駛一樣。
不能隨意變道,更不能隨意超車加速等等。
否則就要被交警貼條、扣分。
如果發生車禍造成人員傷亡,就可能觸犯交通肇事罪了。
不過。
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對另一種情形做出了另一種不同的規定。
那就是如果航空器遭遇空情事故,那麼飛行員上報地麵管理部門之後,就可以根據航空器目前情況進行調整。
地麵管理部門對該航空器就隻剩下建議權,沒有決定權和指揮權了。
也就是說。
如果飛機發生空情事故,可能導致飛機有墜機、失事的風險。
那麼飛行員就擁有最大的自主決定權。
說白了。
就是飛行員想怎麼飛就怎麼飛。
隻要能將飛機平安落地就行了。
因為這時候,隻有飛行員才最了解飛機的性能,以及空情事故的嚴重情況。
隻有了解事故的第一手資料,才能做出最正確的決定。
至於地麵管理部門?
他們又沒有在飛機上。
如果還任由他們指揮飛行員操控飛機,這不跟紙上談兵一樣嗎?!
3u6727航班現在就是這種情況。
航班因為右發起火,導致右發故障。
這可是一起十分嚴重的空情事故。
飛機沒有了發動機,就跟鳥兒沒有了翅膀一樣。
彆說在天上自由飛翔了,能平安落地就不錯了。
正是因為飛機發生了極其嚴重的空難事故,所以根據相關規定,陸輕舟才真正成為此次航班的唯一主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