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累了,毀滅吧,趕緊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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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章累了,毀滅吧,趕緊的!

根據《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器適航管理條例》、《民用航空器適航指令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民航總局製定的各種內部條例規定,民用航空器(包括客運飛機)是需要嚴格服從地麵管理部門的指揮。

如果肆意妄為。

輕則吊銷駕駛該航空器飛行員的飛行執照。

重則吃官司,甚至要被判刑呢。

可彆以為飛機在天上飛自由自在,無拘無束。

實際上怎麼飛,飛多高,甚至速度保持在哪個區間都是受到嚴格管控的。

這就跟汽車在公路上行駛一樣。

不能隨意變道,更不能隨意超車加速等等。

否則就要被交警貼條、扣分。

如果發生車禍造成人員傷亡,就可能觸犯交通肇事罪了。

不過。

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對另一種情形做出了另一種不同的規定。

那就是如果航空器遭遇空情事故,那麼飛行員上報地麵管理部門之後,就可以根據航空器目前情況進行調整。

地麵管理部門對該航空器就隻剩下建議權,沒有決定權和指揮權了。

也就是說。

如果飛機發生空情事故,可能導致飛機有墜機、失事的風險。

那麼飛行員就擁有最大的自主決定權。

說白了。

就是飛行員想怎麼飛就怎麼飛。

隻要能將飛機平安落地就行了。

因為這時候,隻有飛行員才最了解飛機的性能,以及空情事故的嚴重情況。

隻有了解事故的第一手資料,才能做出最正確的決定。

至於地麵管理部門?

他們又沒有在飛機上。

如果還任由他們指揮飛行員操控飛機,這不跟紙上談兵一樣嗎?!

3u6727航班現在就是這種情況。

航班因為右發起火,導致右發故障。

這可是一起十分嚴重的空情事故。

飛機沒有了發動機,就跟鳥兒沒有了翅膀一樣。

彆說在天上自由飛翔了,能平安落地就不錯了。

正是因為飛機發生了極其嚴重的空難事故,所以根據相關規定,陸輕舟才真正成為此次航班的唯一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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