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不知道他的去處(2 / 2)

沈汐自己原本還發愁著呢,但是見他們都沒提,自己也沒好意思說而已。

按照結親的規矩,確實沒有從婆家出嫁的道理。

她笑著點頭應下,“我都聽媽的安排,我年齡小身邊又沒個長輩提醒,有什麼不合規矩的事情,還得媽以後多多提點我呢。”

“哎,你沒意見就好,那咱們就這麼定了,陸曉也不知道去哪兒了,到現在還沒回來呢,等會我讓陸豐送你過去。”沒有長輩不喜歡聽話的孩子,李翠芬又問她,“對了,我讓陸曉問你聘禮的事情,他說你父母那邊也來不及過來,但是我想著,咱們也不能因為你娘家遠就欺負你不懂事兒,當初你弟妹進門是給了50塊錢的聘禮,你比她晚了幾年,又是另一個規矩,媽給你六十,你彆嫌少。”

這可真是意外之喜。

沈汐都沒想著自己還能有聘禮,畢竟,從上次說過自家的情況之後,陸曉也沒提過把錢直接給她,她更沒好意思問過他。

李翠芬從懷裡掏出一個被紅紙包起來的紅包,遞到沈汐手中。

她趕忙拒絕,“媽,這我不能要,不然……你還是給陸曉吧。”

“給你的你就拿著。”李翠芬不容她拒絕,甚至覺得,這孩子怕不是被那臭小子給嚇傻了,“汐汐,這是爸媽的心意,要是陸曉回來怪你,老娘揍不死他。”

她跟陸曉提過這回事兒,那小子說自己解決,不讓她管。

她知道他手裡應該有些積蓄的,畢竟在部隊那麼多年,除了前幾年建房子的時候他把錢拿出來一些,剩下的全在他自己手裡攥著呢。

本來老二傻,他們隻能把更多的心思放在老二身上,就注定了會虧待老大。

但作為長輩,該給的還是要給。

哪怕不多,有多大的能力出多大的力。

至於以後的生活,就靠他們小兩口自己過了。

沈汐這才收下。

她倒不是怕陸曉因為錢的事情怪她,畢竟,他除了在林書豪的事情上有些不講理之外,其他的還是挺可以的。

見她把紅包收下,李翠芬這才滿意。

“那你收拾收拾吧,沒有衣服就先穿婷婷的,那丫頭今年剛做的新衣服,估計還沒穿兩次呢,剛好明天結婚的時候能穿,先湊合一下,等過幾天路乾了,再讓陸曉帶你去重新置辦。”

她已經從婷婷口中知道沈汐衣服被江然破壞的事情了,又是讓她好一陣的心疼。

如今人在她家裡住著呢,那個江然就能如此過分,以前還不知道這孩子在知青點到底受了多少委屈。

好在以後就是她的兒媳婦兒了,有她李翠芬護著,看哪個不長眼的敢得罪他們陸家人,皮不給她扒了都算她厲害。

沈汐有些話不好跟李翠芬說,但跟陸婷婷就沒那麼多顧忌了。

比如,陸曉到哪裡去了?怎麼到現在還沒回來?

但很可惜,陸婷婷也不知道他的去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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