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重逢(2 / 2)

他在店內幫老板抄寫。

他穿著一身粗布短打,衣著極其簡樸,整個人出挑的氣質卻不能被掩蓋,並且寫得一手好字。

鐘羅琦一望便知,他是店裡的仆役幫工。她實在喜歡那一手好書法,就上前問他:“你的字是在哪裡學的?”

她從來沒見過這麼好的字。

那少年聞言,隻看她一眼,又把眼光收回去,不卑不亢地繼續抄寫,說:“沒有人專門教我。不抄寫的時候,我在城西書院的門外旁聽。”

鐘羅琦更覺奇異。

她自小就生得美,彆說家裡來往的親戚朋友人見人誇,便是和父母一起出門,街上路人也常要多看她幾眼。

買東西時,也總收到商販多送的一點禮物,比如一個新鮮的果子、一包剛製成的話梅糖、一方素娟手帕,諸如此類。

她很少遇到能隻看她一眼的人。

這個筆架店的小廝,年紀小小,身份卑微,不僅能寫出一手好字,還對她的美貌無動於衷。

好像那手頭的抄寫,比她的美貌更吸引他。

筆架店的劉老板向來懂得察言觀色,立刻笑問:“鐘府的小姐還需不需要一個書童?”是要把他送去鐘府的意思。

鐘羅琦懵懵懂懂地抬頭:“書童是什麼?陪我上學的人嗎?”

鐘老爺慈愛地摸她的頭:“是,也幫你抄書,整理筆墨。”

小小的鐘羅琦嘟著嘴,想了一會才說:“那我要的。他的字這麼好看,以後每天都能看到了。”

*

鐘少軒於是打包了自己少少的行李,跟著他們回了鐘府。

他這些年積累下來的,不過是些不值錢的文房四寶,大部分是教書先生送的,或是劉老板店裡賣剩的,自己不同季節的幾身粗布衣衫,買來的幾本書冊,以及攢下來的一點點碎銀。

全部身家,不過一個輕飄飄的包袱。

到了鐘府,他開始陪著鐘羅琦跟著夫子念書,起初當真隻是陪讀、抄書和整理筆墨。

然而驚人的才華就像鋒利的劍芒,從來都難以掩蓋。

夫子很快發現,這是他所見最有悟性的少年。

鐘羅琦也覺得,無論是背誦詩文、賬目算數,還是談經論道,甚至書法畫畫,這書童方方麵麵都比自己強。

明明自己才是那個更早開蒙,家中有先生專門教導的人,但鐘少軒學什麼都更快,也更好。

原本他在鐘府就隻是做小姐的書童,此外並無太多事務要忙。

鐘老爺待下人素來寬厚,從不苛待誰。

他在這裡做個書童,比之原來在筆架店做小廝,吃穿上好得多了,時間也多起來。

他能讀書的時間多了,字也練得更好了。

後來因為憐愛他的才華,鐘老爺收了他做養子,起了大名叫鐘少軒,吃穿用度、月例銀子一概比照親生女兒鐘羅琦,也請先生單獨教導他。

然而或許是少年時見識過太多人情冷暖,從筆架店的無名小廝變成江南第一調香世家的養子,鐘少軒全未得意忘形,依然生活簡單,勤奮自持。

鐘老爺見他心性沉穩,於是更加讚賞。

念書之外的時間,他開始幫著鐘老爺管理香料鋪子的賬目。

鐘羅琦猜測他今日來文清院,又是要與鐘老爺對賬。

每次對賬都要很長時間,她也有所耳聞,正想著要不要晚些再來。

不料互相見過禮後,鐘少軒先開了口:“我有一事要與鐘老爺相商,正好妹妹也在,便同我一起進去吧。”

鐘羅琦於是問:“兄長要與父親談何事?也需要我在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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