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爾的這句可能是真話,但確保一個人活著就是對她好嗎?養一頭待宰的豬,在殺豬之前也會讓它吃好睡好。
沒有多聊,說了再見。
沃爾請莫倫早點進樓,傷在腳上不宜久站。
莫倫進門,把葡萄取出隨手一放。
反而對硬紙袋若有所思,將它妥善地收了起來。
*
*
誰會喜歡屍體?
怪物才會喜歡。
雷斯垂德手持警棍,一路走一路不著邊際地自問自答,因為聯想到了路遇屍體。
今夜輪到他到倫敦東區巡邏。在貧民窟,撞見屍體不是新鮮事。
如果可以的話,他不希望遇見屍體,想要碰上「斧頭巷」劫匪的線索。
過去兩天,手鏈搶劫案沒有一點進展。
警局堆積的報案卷宗裡,類似的未破獲劫案很多。但要說敢在蘇格蘭場不足千米的範圍內搶劫,卻是今年的第一起。
局裡不能說重視此案,可多多少少還是派出了警力調查。
所謂警力隻有雷斯垂德一個人,是他做的筆錄就由他隨意去查一查。
雷斯垂德去斧頭巷檢查,看到了一串膠鞋印。就像他想的,查不到廉價鞋子的來源。
他又去請教了老警探,倫敦已知的幫派勢力內是否有一位紅棕色絡腮胡搶劫犯?
答案:沒有。
不是說肯定沒這人,而是即便存在也隻是小嘍囉,沒有引起警方注意。想找,就是大海撈針。
雷斯垂德不斷走街串巷觀察街頭混混,沒看到符合劫匪形象的人物。
他也密切關注了這兩天的報紙,沒有哪家報道斧頭巷劫案。
之前直覺告訴他,莫倫·海勒小姐可能利用媒體對警方施壓。
現在證明是自己的錯誤判斷,就算他調查不積極也不會受責罰。
那就不查了嗎?
他可能是真的有點傻,居然不甘心放棄。
為什麼心底居然還有一絲念想,想成為一名不混日子的警員。
那又如何?!
對於這樣一起平平無奇的搶劫案,他都破不了。彆說破案了,連線索也摸不到邊。
“哎——”
雷斯垂德歎氣。
算了,這日子混一天是一天。不缺吃喝地活著就好,還瞎談什麼見鬼的理想。
轉入另一條暗巷。
這是垃圾棄置點,惡臭味充斥其中。
他想要快步離開。
冷不丁,目光被垃圾堆角落上的一團東西吸引了。
是一團紅棕色的毛發。
用警棍挑起,準確地說是揉成一團的紅棕色假絡腮胡。
“不是吧?”
雷斯垂德瞪圓了眼珠,有點不敢相信。
斧頭巷劫匪就有紅棕色的絡腮胡。
自己是走了狗.屎運,遇上了劫匪丟棄的假胡須?
啊呸!
不是狗.屎運,是上帝終於看到了他努力地在搜街,在辛苦兩天後有了回報。
湊近聞了聞,上麵還有殘存的輕微煙味。這點似乎與劫匪身上的煙酒味又對上了。
雷斯垂德精神一振,越看越像是真的發現線索了。
把假胡須拿到手裡,稍微整理攤開,從裡到外地仔細觀察。
假胡須有一處被勾斷,斷裂處有一些黑色汙漬。
裡麵還夾著一片小東西。約拇指指甲蓋大,有點像是扯碎的枯黃葉子,上麵還有3毫米的小凸起。
這是什麼玩意?
雷斯垂德認不出來,把假胡須與不明物體分彆放到空紙袋子內。
依照常規,應該回蘇格蘭場找人鑒定,可值晚班的那些家夥一點也靠不住。
鬼使神差,想到一個地址「羅伯特街44號」。
接觸不良的直覺又開始作祟,居然下意識覺得莫倫·海勒小姐說不定認識這玩意。
不,不,不!
清醒點,彆再相信直覺了。
重新理一下邏輯,有必要先找報案人,讓對方確定這團胡須與劫匪的一致。
殊途同歸,還是要找海勒小姐。
雷斯垂德加快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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