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平安縣城,敵我不明,魚龍混雜。怡紅院又是煙花是非之地,丁冬自然不會在這裡沐浴、休閒。
所以,丁冬在貓妖吞了典史夫人後,當即便帶著已變成春琴的貓妖和盤絲,離開了怡紅院。
“媽媽,那個丁冬帶著兩個妖奴,在春琴房內,呆了大概兩注香的時間。然後,帶著其中一個妖奴,和春琴離開了怡紅院。他的另一隻妖奴不知去向。”
丁冬剛剛走出怡紅院,便立即有小丫鬟跑去怡紅院後院,向老鴇稟告情況。
“兩柱香?這麼久!之前進春琴房間的男人,最多五個數就出來了吧?
看來,這個丁冬很不簡單!
丁小哥不僅人長的好看,而且身體還好。
若是有機會,老娘還真的挺想跟他交流交流,
試一試他的長短,
看看他在老娘的身下,究竟能堅持幾個數……”
老鴇聽完丫鬟的話後,有些驚愕,有些感歎,眼中忽然閃起異樣的神采,仿佛對丁冬充滿了興趣。
“媽媽……春琴就這樣讓他領走嗎?”
丫鬟見老鴇滿臉花癡樣,有些走神,於是連忙再次出聲提醒道。
“不讓他領走,還能怎樣?丁小哥如今可是剛剛拯救了平安縣全城百姓的大英雄。
人家大英雄,來怡紅院叫走一個妓子,你好意思攔截?
不僅不能攔截,咱們呀,還得有所表示。你立馬派人,把春琴的行李收拾收拾,今天就打包送到丁冬府上。”
終於回神的老鴇,連忙掐滅腦海裡關於丁冬的畫麵,悄悄咽了一下口水後,開口吩咐道。
“媽媽……春琴可是官妓啊。這樣做的話,縣太爺那裡恐怕不好交代吧?”
小丫鬟聞言頗感不可思議,於是再次追問道。
“縣太爺?嗬嗬!咱們怡紅院又不是那些文官的狗,不用給他們交代。春琴是丁冬親自領走了,他們想要人,讓他們自己要去。
咱們隻是一群賣藝又賣身的弱小女子,誰都惹不起。
讓他們自己狗咬狗,最好縣衙跟巡檢司,因為此事能打起來才好呢!
老娘巴不得在一旁看笑話!哈哈,哈哈哈……”
老鴇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說著說著,竟然幸災樂禍地大笑起來。
笑到最後,幅度越來越大,甚至還不小心繃開了,肚兜上係著的一根帶子。
頃刻間,地動山搖,白兔越欄,彈了幾彈。
看得一旁的丫鬟,目瞪口呆,羨慕至極。
……
與此同時,一個看著特彆不起眼的小斯,悄然從怡紅院偏門溜出,一路飛奔疾馳,沒過太久,便來到了縣衙的後門。
片刻後,縣衙後宅,正在小妾那光潔平坦的後背上,用狼毫認真作畫的平安縣縣令。
忽然手上一抖,畫歪了!
“你說什麼?典史夫人被丁冬從怡紅院強行帶走了?”
縣令明顯不悅,衝著簾子外麵報信的小斯,高聲詢問道。
“回稟老爺,好像不是強行。看樣子,是典史夫人自願跟著走的。小的,小的好像還看到,丁小哥隨手拍了典史夫人的屁股。典史夫人不僅沒有任何躲閃,而且好像還滿臉紅暈,很享受的樣子……”
報信小斯的話還沒說完,卻聽到裡麵哢嚓一聲響。
縣令把手裡的狼毫被直接折斷了!
“不知廉恥的東西!
當初本官去見她時,她裝出一副冰清玉潔,拒人千裡的樣子!
現如今,見到了丁冬,卻如此放蕩不羈。
真是一點也不要臉,一點也不守婦道!就應該把她侵豬籠!”
縣令狠狠地將手中的斷筆摔到了地上,氣的胡子一翹一翹的。
“……老爺,我們下一步怎麼辦?把典史夫人搶回來嗎?”
房間裡的空氣沉默了許久之後,簾子外麵的報信小斯,再次試探著開口問道。
“現在巡檢司守城有功,丁冬更是居功至偉。明搶肯定不行。
不過,典史夫人身份特殊。之前典史替本官做的事情,她也多有參與。所以,典史夫人肯定不能被丁冬占了去。
你去派人,盯著動向,尋找機會擄走典史夫人。
哼,這個不要臉的妖豔賤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