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一聲槍響。
小醜仍然帶著瘋狂而猙獰的笑臉。
卻被一道穿頭的彈孔徹底定格。
……
布洛克·朗姆洛,明麵身份是神盾局的特彆行動隊長,在地下世界也是名氣不小的交叉骨,覺得自己這輩子倒黴透了。
今天尤其倒黴。
想當年,小時候的朗姆洛也是一個普通的小男孩,甚至和絕大多數二戰後出生的白人男孩一樣,把美國隊長當做自己的偶像。
隻是人生嘛,有時候就是那麼操蛋,家破人亡,流落街頭什麼的,說來就來。靠著天生的一股狠勁,不錯的天賦,以及一點機遇,朗姆洛“幸運”地拜了一個頂級雇傭兵,模仿大師為師。
如果他沒有被那個無良老師賣給九頭蛇的話。
當然,那時候年紀還小,卻已經經曆了很多的朗姆洛,也沒對加入九頭蛇這件事有太大抵觸。乾他們這一行的,為誰賣命不是賣呢?和有些連錢都不肯給的雇主比起來,九頭蛇的福利待遇已經算不錯了。
再後來,被“蛇頭”之一的皮爾斯選拔加入了神盾局,朗姆洛就更舒服了。想想吧,平日裡大多數時候也隻用出一份任務,卻能拿兩份工資!他們這些外勤特工的津貼可不算太低,畢竟錢給少了有誰會願意賣命?
作為級彆不低的外勤特工,手頭寬裕,身體強壯,又長了張看著就會**的開房臉,朗姆洛的日子其實也過得不錯了。就算不知道明天會怎樣,但大多數不也一樣不知道麼?他也隻是和其他人一樣罷了。
但是親眼看到自己的童年偶像複活,還真不是一般人能有的經曆。
更倒黴的是,看到奧特曼複活的那個小男孩,長大之後已經加入了小怪獸的陣營。
作為由神盾局長欽點的,負責配合美國隊長一切任務的高級特工——說真的,朗姆洛自己都覺得,能把一群九頭蛇安排在美國隊長身邊,局長的兩隻眼睛可能都瞎了——朗姆洛每天都在發愁。
尤其是數著每天被打爛的沙袋的時候,生怕自己會變成下一個。
好在,沒過多久,他們的第一個任務……就失敗了。
朗姆洛隻能說,不愧是是美國隊長,剛在現代社會複蘇不久,就能在一群特工的保護或者說監視下失蹤了。
在那之後,九頭蛇似乎也察覺到了些什麼,果斷地決定把一些核心成員以及資源等轉移到哥譚,為此也找到了哥譚的地頭蛇,希望由企鵝人這種哥譚土著出麵進行前期轉移。
朗姆洛正是這一階段的負責人。九頭蛇的高層也知道,他對於九頭蛇其實說不上有多忠心,遠不如其他成員那樣,有著狂熱的信仰。但在非常時期,這樣也好,至少不會做什麼多餘的事。
朗姆洛自己也清楚,離開了九頭蛇,他也去不了哪兒。所以,他也沒考慮過要背叛九頭蛇。
應邀來到冰山餐廳的朗姆洛沒想到,為了表示誠意沒有攜帶任何武器的他居然如此倒黴的剛好遇到具有哥譚特色的……街頭鬥毆。
又剛好被挾持成了人質……
幸好這次來的都是九頭蛇的自己人,要是被神盾局的同事知道了,他堂堂行動隊長的臉還要不要了?
挾持他的人,朗姆洛也知道是誰。joker,一個十足的瘋子,九頭蛇的合作意向名單上第一個被排除的家夥。
終於,伺機已久的朗姆洛看著落下的手·槍,瞬間暴起,他的槍法可不是小醜這種野路子能比的,更何況如此近的距離,完全不存在失手的可能。
所有人都沒想到,在哥譚殺人無數的小醜,居然被人質反殺了……
也是,哪怕是小醜,沒有足夠的情報,也不可能知道一群普通賓客裡麵,居然混進去了九頭蛇的特工。企鵝人的保密還是做得可以,和九頭蛇的合作隻有他自己知道。
“你……”甚至就連蝙蝠俠也沒想到,前一秒還是人質的家夥,後一秒就成了殺人凶手。就算是在民風淳樸的哥譚,這種事可也不多見。蝙蝠俠覺得,可能有必要把這家夥也送進阿卡姆走一圈……
“神盾局辦案,”朗姆洛卻不管那麼多,一手持槍對著啞口無言的蝙蝠俠,一手亮出自己的證件,“請和我們走一趟吧,蝙蝠俠先生。”
作者有話要說: 說真的,整個dc的反派裡,我最不能理解的,就是小醜為什麼能活這麼久……
在加入酒神因子等一堆亂七八糟的設定之前,小醜隻是一個普通人,彆說他得罪過哥譚幾乎所有反派,哪怕是每次押送他去阿卡姆的一群警察中,隨便有一個,一槍打中了的話,他也早就死了。
沒錯,有一個版本的設定是,殺了小醜的人,會被某種病毒感染,自己也會變成小醜,但問題是……其他人幾乎都不知道啊!
反正我覺得,我要是哥譚警察的話,很有可能一“失手”就不小心槍走火,把小醜爆頭了,一個罪犯而已,在美國被警察打死的不要太多。
畢竟哥譚彆的超級罪犯,比如企鵝人,黑麵具什麼的還會收買警察,我也不介意拿錢做個黑警,問題是,小醜隻會殺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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