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司法鑒定(1 / 2)

最強退伍兵 和光萬物 4360 字 9個月前

這個不能說辦案民警徇私,隻是把案情通報給刑警隊的領導。

畢竟一旦做出重傷的司法鑒定,那麼案件就不歸他們派出所管轄了,要移交分局刑警隊。

重傷和輕傷的情況不同,輕傷可以進行調解,私下和解後,公安機關不再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彆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章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條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條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主持製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七十九條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所以說,一旦認定重傷,就算是與鄒誌彬達成和解,張梁也會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鄒誌彬不願達成和解,張梁將被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現在問題的關鍵就在司法鑒定上了。

按照司法規定,打掉七顆牙齒以上,可以斷定重傷,七顆正好卡在邊緣上。

即可以認定重傷,也可以認定輕傷一級。

李鐵謝過辦案民警,剛要離開,辦案民警的手機響了,拿出手機一看,辦案民警趕忙叫住李鐵,才接起電話。

李鐵好奇的在旁邊聽著,他知道辦案民警不會無緣無故叫住他。

電話是鄒誌彬打過來的。

“王隊長,我不告張梁了!我同意私下和解!”鄒誌彬語氣生硬的說道。

“鄒廠長,您做司法鑒定了嗎?”

“做什麼鑒定?我不告了,還做什麼鑒定!

我說了,我不告了!還不行嗎?”說完鄒誌彬就掛了電話。

不是鄒誌彬霸氣,因為他看到他家老爺子吐血,那還顧得上其他,這才掛了電話。

“李隊,你稍微等一下吧!當事人不告了,也沒有去做司法鑒定,所以麻煩李隊一會幫我們把張梁送回家。”辦案民警王隊長笑著對李鐵說道。

中國有句話,叫做民不告官不究。

派出所在處理打架糾紛的時候,也一直沿用這句話的準則。

隻要不涉及命案,一般的糾紛,他們都本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

儘量去調解,讓當事人雙方達成和解,這也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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