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春玉炸了毛:“我是你姨媽,我們是一家人,我們能一樣嗎?”
肖迎春:“是,不是一家人,還乾不出來‘白拿一個小賣部賺一年錢,還問我要六萬塊錢工資’的事呢!”
葛春玉:“這事兒不是過去了嗎?”
肖迎春:“事兒是怎麼過去的?當初是不是說好了這六萬塊錢隻要掏出來,以後我們就再沒有金錢糾葛?”
“還是你們準備說,今天分我的土地補償金,以後你們的房子拆遷了,也分我一份?!”
群裡的人齊齊啞火:這怎麼可能?!
舅媽潘華美終於不裝死了:“這六萬塊錢我可一分沒拿,迎春,我還是認你這個外甥女。”
肖迎春犀利地直接反問:“如果這次土地補償金一分都不分給舅舅舅媽,舅媽也願意認我這個外甥女嗎?”
潘華美不接話了。
她縱然心裡知道肖迎春大概率不會分錢給自己,可萬一呢?
萬一她被葛春玉鬨煩了,又答應分土地補償金呢?!
屆時她肯定也想分!
要知道上次葛春玉那六萬塊錢,可是一分都沒分給舅舅舅媽。
雖然嘴上當麵沒說,可心裡舅媽是很介意這件事的。
葛春玉一個人得了錢,卻害得所有人都跟肖迎春斷了關係。
以後公婆也隻有自己一家和葛春玉一家贍養,怎麼算都是自己吃虧了。
照萬縣的習俗,兒子輩如果死了,孫子孫女也要接替父母承擔贍養爺爺奶奶的職責的。
潘華美怎麼會甘心情願?!
肖迎春在群裡發了個“嗬嗬嗬”之後,又發了一句:“我一個孤兒就不去湊熱鬨了,免得再為了錢吵起來。”
“我再鄭重申明一次:這房子是我父母留給我的最後念想,我不會拆。誰來說也沒用。”
話說到這裡,誰都知道了肖迎春的態度:這中秋團圓飯,她不會來吃。
若是肖迎春咬死了不拆遷,那所謂的土地補償金就根本不存在,還爭個錘子?!
過了好半天,外公發了一條語音:“迎春啊,你媽媽走了,可你還要過日子。”
“難得能碰上拆遷,如果能多賠些錢,你嫁人的時候也好有一份嫁妝。”
肖迎春冷笑一聲,假裝沒看見這話。
外婆也發了一條語音:“迎春你怎麼是孤兒呢?外婆還在啊!我們是一家人啊!”
肖迎春秒回:“那我如果要嫁人,外公外婆給我多少錢嫁妝?”
外婆語音:“我一個老婆子,哪裡來的錢哦……”
肖迎春再次秒回:“所以隻有我對一家人有幫助的義務,家裡人對我沒有給錢給嫁妝的責任唄?”
“這樣的一家人,你們當吧,我就不參與了,我吃不起這樣的虧。”
大家這次集體不回話了。
見群裡消停了,肖迎春果斷退群。
發揮不錯,讓對方全軍覆沒。
從前自己怕媽媽難過,忍著不出頭,倒讓這些人真的以為自己好欺負了!
來啊!吵啊!
反正你們都不要臉了,那就都撕下來好了。
所有人驚呆:退群了?!
舅媽潘華美震驚:“我是真沒想到,你這個外甥女這麼能懟人!簡直是見人就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