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一天開始,洪濤向牢頭主動申請了一個職務,衛生監督員!除了牢頭之外,他連老二都不放過,每天盯著他們去廁所輪流洗澡,然後早上和晚上洗漱的時候,不許往地麵上撒水,全都擠到衛生間裡去洗漱。隻要一到休息時間,排名最後的五個人誰也彆想休息,全尼瑪給我擦板,每個角落都得擦!不光要擦,每周還得用藥皂水擦一遍。
然後再找幾個人,扯著兩個大床單,來回的呼扇,把地板弄乾燥。如果趕上晴天,窗戶裡有太陽光照進來,洪濤還得指揮著幾個人,輪流踩在被褥堆上,舉著自己和牢頭的被子當人體晾衣杆,能曬多久就曬多久,至於彆人,洪濤心也狠了,管不著!自己合適了就成!
雖然損失了自己的全部藥片,但是效果很神奇,簡直是奇跡!以王大力為例,兩三天後,他大腿上那些原本紅腫發炎的地方就消炎了,然後那些已經凝固的藥麵就會每天被頂出一點點來,就好像是唇膏一樣,越來越高。半個月以後,這些藥麵就全被再生的肌肉給完全頂出來了,就和一個小藥棍一樣。由於洪濤嚴禁他們幾個接受治療的人用手去抓,所以他們身上都有這種突起物。
等藥棍完全被頂出來,原來的肉窟窿不見了,隻留下一個圓圓的疤痕,中間的皮肉稍微有個小坑,看上去就和有些人故意在胳膊上燙的煙花兒一樣,或者說就和槍傷一樣。
經過洪濤這種不懈的折騰,到了八月底,他所在的這個監室裡徹底消除了疥瘡這種皮膚病,就算新來的身上有,也會被一群人按死豬一樣按住。然後照方抓藥,再治療一次。
要說洪濤的藥也沒白費,他得到了一個忠心耿耿的小弟。至少表麵上看是這樣。那個王大力在傷口剛剛見好之後,就對洪濤言聽計從了。每天主動站到被褥堆上幫洪濤舉著被子曬太陽,然後來了新人,不用洪濤過去費勁兒,他就先給人家扒個精光,再仔細檢查一遍,連腳趾頭縫裡的腳氣都不放過,非得洪濤說可以了才成。
在這種環境下,能有一個好用的手下。對於洪濤來說,也是好事兒。所以洪濤仔細考察了他一段時間,然後征得牢頭的同意,讓王大力排到了老五的位置。原來的老二也判完了,十二年有期徒刑,收到判決書的當天,就轉到轉運號去了。不過洪濤依舊是當老三,他忌諱這個老二的稱號,讓原來的老四替補了這個位置,老五升老四。王大力當老五。
要說這個王大力,和洪濤還真是有緣,他不光皮膚白淨。和大江一樣,就連這個性格什麼的,也有點像大江,都屬於那種一根筋還稍微缺根弦的主兒,唯一的區彆是王大力沒有大江那麼胖,身材更壯實,說話更多一些,就是加強版的大江!
而且他的本質也不是壞,而是傻!他是因為什麼進來的呢。當初洪濤聽完他的敘述,差點沒一腳把他給踢茅坑裡去。他居然是因為和同事打賭。偷了人家兩隻雞而被刑拘的!聽說還得判刑!
按照我國刑法規定,盜竊數額得達到一定標準。才夠得上刑事案件,不管是刑法如何修改,偷兩隻雞肯定也夠不上盜竊罪啊!那這個王大力是怎麼被抓進來的呢?難道說公安機關抓錯人了?
不是,他偷的這兩隻雞不是普通的家雞,也不是什麼野雞,而是種雞!
八十年代末期,電視上有一個正大綜藝節目很火爆,讚助這個節目的,就是正大集團。這個集團是以飼料和養殖業起家的,去年的時候,正大集團在海澱正白旗路附近建了一座養雞場,就是後世的上地開發區附近,而這個王大力家就住在那裡,他高中畢業之後,就在體育大學裡當校工。
有一天他和幾個同事喝酒,結果也不知道怎麼說起想吃雞了,他那幾個同事也操蛋,知道他腦子楞,還非挑撥他去偷雞,結果他趁著酒勁兒還就去了。去那兒偷了呢?就是他家邊上的那個正大養雞場裡。農村孩子,誰小時候不偷雞摸狗的,他也沒拿這個當回事兒,而且這個養雞場剛剛建成,管理方麵還不完善,他又是個坐地炮,地形什麼的都熟悉啊,結果大半夜的他就真摸進去了。
你說你偷兩隻雞就走吧,他還不,他覺得既然已經來了,那必須得偷兩隻大的,回去好和同事顯擺顯擺自己的本事。於是他這個屋裡轉轉、那個屋裡轉轉,嘿,終於看到兩隻體型巨大的種雞,還是一公一母!問題是他根本不知道什麼種雞不種雞的,二話沒說,上去把雞脖子一擰,全弄死了,然後提著兩隻雞就遛回了家。
第二天他正在家裡燉那兩隻雞呢,結果警察就來了,因為他昨天大模大樣的提著雞進村的時候,好幾個村民都看見了,讓人家給抓個現行。不過警察也犯難了,你說就偷兩隻雞,這玩意咋算罪過呢?按照錢數算?那兩隻雞據說每隻都上萬,這個年代盜竊好幾萬塊錢,都快夠槍斃的罪過了,而且影響極其惡劣啊,人家養雞場都沒法運營了。要是就按兩隻雞算吧,都不夠拘留的,可就這麼把人放了,養雞場那邊也不乾啊,當時正大集團正風光無限呢,不敢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