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洪濤這個話癆,錢家康在精神上的收獲比物質上更多,人畢竟是群體動物,你彆看平時專門有不愛說話喜歡靜的,你把他扔這裡來試試,不用多,一個星期都沒人搭理,這個人看見一個聾子都得抓住聊半小時。
在陪監的這一個多月裡,洪濤算是在這裡渡過最舒服的一段時間了。首先他有了一個可以充分交流的對象,其次這間屋子裡管理得更寬鬆,沒什麼坐板學習時間,也沒什麼點名睡覺時間,愛幾點起幾點起,愛幾點睡幾點睡,隻要不出事,你在屋裡乾嘛都成。說句不好聽的,就算他們倆在屋裡搞同,管教也不會乾預,人家要的隻是兩個活人,兩個完完整整、全須全尾的活人。最主要的是,洪濤待在這裡,律師的接見次數也能受到照顧,帶進來的東西也更多,隻要沒有危險品,整條的香煙都可以送進來,吃喝更是隨意,除了有骨頭、有刺的之外。
另外,洪濤的案子也在九月中旬開庭了,那天他和兩個人一起被送上一輛四周窗戶都有鐵欄杆的警用麵包車,然後一路開回了城裡,直接到了西城法院。前來聽審的人很多,自己家這邊父母都來了,還有大姨夫、小舅舅、小姨、那大爺、韓雪、黑子他們,就連小五也回來了,不過大家都沒說話,也不讓說話,隻是用眼神交流了一下。
死者家屬也來了不少,還有穿著軍官製服的,有一位四十多歲的婦女,在洪濤上庭時就就開始咒罵,估計是那個白摩托的母親吧。洪濤倒是沒說什麼,先衝著她那邊鞠了一躬,然後就不往那邊看了,最終法警把她請了出去,法庭開始審判。
其實真沒啥可審的,一共就那麼點兒事情,交通隊的責任認定也出來了,洪濤負少部分責任,因為他當時的車速也超了,還和白摩托在公路上追逐,否則他都沒責任。不過毀就毀在他是無照駕駛上了,還出了惡性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員死傷,這尼瑪就是一點責任都沒有,也得是交通肇事罪,因為你根本就不該開車出來,這是事件的起因!
做為整件事兒的唯一證人,那辛寺並沒有露麵兒,而且由一位律師宣讀了他的證詞。證詞裡到沒有故意抹黑洪濤的情節,基本就是當天的事情經過,至於那辛寺人在哪兒,洪濤也沒功夫去操這個閒心,在裡麵待了這幾個月時間,對於那辛寺的這種舉動,洪濤也想通了,如果把自己放在那辛寺的位置上,說不定自己也得這麼乾,保不齊還得在證詞裡添油加醋一翻呢。
事實清楚,雙方律師也沒啥可辯的,法官估計也得到指示了,乾淨利落脆,二年有期徒刑!然後洪濤就又被押回來了,這回他就不是什麼犯罪嫌疑人了,正經八百的成了一個罪犯!
對於這個結果,洪濤早就有了心理準備,都準備好幾個月了。他在法庭上連最後陳詞都沒說,說了也是白說,估計法官的判決書頭一天就打印好了,你就算有諸葛亮那張嘴,一天也說不少,一天也說不多,何必再去廢那個話呢。至於民事賠償那一塊,還要另外開庭審理,不過洪濤就不用出庭了,律師和他家裡人全權代理。該賠多少賠多少,不過按照之前的那通折騰,兩家人也算是徹底沒什麼麵子了,估計還得打口水仗,最後的結果全看律師的能力和兩家的關係網了。到了這會兒,洪濤父母估計就算把錢全請了律師托了關係,也不願意多賠一分錢。
而回到看守所裡的洪濤,每天還是和錢家康聊天、看書、變著法兒的用那些有限的食物弄出點可口的飯菜來。可惜的是這種好日子在九月底就到頭了,就在一個風和日麗的上午,錢家康的終審判決下來了,還是立即執行。說是立即,也沒那麼爭分奪秒,首先請出去的不是錢家康,而是洪濤,他被要求趕緊收拾行李,又要轉號了!
“保存好那本基督山恩仇,我最愛看他出獄那一段,沒事你也多看看。”就在門口的法官宣讀完判決書之後,錢家康趁著洪濤撅在他旁邊收拾被褥的時候,小聲的和他嘀咕了一句。
“……”洪濤也沒在意,他覺得自己鼻子有點酸,雖然隻相處了一個多月,而且還不是一個什麼好人,準確的說是個很不值得稱道的人,放在外麵自己絕不會和他交往,但是放在這裡麵,心情咋就不一樣了呢?
“老錢……我走了……”收拾完自己的東西,洪濤本來還想和他說點什麼,可是張了半天嘴,居然讓他這個話癆也說不出什麼來。
“拜拜!記住那本書,沒事多看看!對你有好處!”錢家康突然在洪濤身後,用英語喊了一句。可惜洪濤沒法再回答他什麼,門口的法警已經把他扒拉到一邊,然後進屋了,後麵的情況洪濤也看不見,帶他來的那位警察推著他走出了通道。(未 完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