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要采取這樣的方式,一方麵是要榨取每一代產品的剩餘價值,更主要的還是一個非常不可告人的目的,那就是打擊同行!洪濤在一年以前,就找專業商業數據分析公司對這種市場行為做過詳細的推算。按照專家們得出的數據,這類新產品推出之後的三個月內是最安全的,不會有模仿、剽竊和侵權產品上市,因為來不及。完成模仿、剽竊和侵權的流程,到定型加工生產,再到上市銷售,最快也得3個多月。
從3個月到半年之間,就是同類產品的出現**,這時候就要盯緊市場上每個同類產品了,隻要有冒頭的,就得拿起法律的大棒子,第一時間把對方卷入侵權官司中去,不管官司輸贏,都要把對方拖死、扼殺在搖籃裡。同時,在這個階段如果能推出指標性能明顯超出上一代產品的新產品,那又是對同類競爭者的一個巨大打擊。他們剛剛生產出來的產品還沒上市就過時了,就算能夠逃脫法律的製裁,這些產品也將一文不值,想去接著模仿下一代產品,可能連機器設備都要重新更換,巨大的資金壓力又會壓倒一大批競爭對手。
那麼要是還剩下幾家特彆頑強的對手咋辦呢?還是這個辦法,一邊用官司拖住對手,一邊再利用技術優勢造成產品錯代,一代壓對方一代。第一次沒壓死,那就來第二次,能從兩次巨額虧損中存活下來並且繼續和aigo競爭的公司,隻有一種情況,那就是對方的股東和自己有血海深仇,根本不是為了賺錢,就是為了報仇,已經不計成本了。那這就不是商業行為啦,洪濤需要找的不是商業數據分析團隊,而是應該去找殺手了。
這就是歐美商業領域裡的純粹商業競爭模式,輸者傾家蕩產、贏者滿嘴流油。聽上去非常血腥、非常殘酷、非常沒有人性。但是,這種競爭才是推動商業模式和科技發展的原動力,因為這種競爭大體上沒有其它因素乾擾,憑借的隻有兩點,一個就是資金、一個就是技術。
目前洪濤恰好就具備這兩種條件,錢他是不缺,技術更不缺,不是說他那個實驗室技術研發能力多麼多麼強勁,而是笨鳥先飛,先飛的時間還有點長,已經飛了好幾年了,已經在某幾種技術上形成了足夠的技術積累。一旦形成這種良性循環,就很難被打破,因為它是一環套著一環來前進的,除非突然出現更先進的替代產品,否則它就有可能進入壟斷期,就像微軟、思科、英特爾一樣。到那時洪濤該擔心的就不再是競爭者是誰了,他應該發愁的就該是怎麼能給自己剩下一兩個稍有實力的競爭者,否則反壟斷的大棒子就會兜頭砸下來,不把你打成殘廢絕不罷休。
這也就是西方發達國家的商業和科技發展模式,他們鼓勵你做大做強,但是絕對不會讓你壟斷整個行業,那樣就是自掘墳墓,不光不能促進生產力發展,還會成為發展的攔路石。有人可能說了,微軟、波音不都屬於壟斷行業嗎?沒錯,這就是法律的滯後性,波音已經被反壟斷法拆分過一次了,但被拆分之後的一個分公司,很快有成長一個巨無霸,這就不得不說它的技術優勢了,不斷的創新讓它活力無窮。但它在美國國內,隻是對大型客機這一個項目形成了壟斷,中小型飛機市場上,它連前三名都算不上,這也就是波音公司的聰明之處,它不是沒能力,而是故意不去碰這些項目,從而達不到壟斷行業的門檻,也不不會再挨揍。
微軟的情況就比波音好多了,有了波音被拆分的先例,比爾學聰明了,他沒有再去摸著石頭過河,而是自己給自己培養起來一個競爭對手,那就是蘋果,隻要蘋果公司不退出操作係統領域,那微軟從法理上就達不到壟斷的條件,也就不會引起法律上的大麻煩。
但兩種情況,也就是波音和微軟用一次,在有了它們這種先例之後,美國的商業法律也會跟著進步,再想玩這招兒就很困哪。不管從波音、微軟的立場來說,還是從法律角度上來講,這種情況都是正常,大家都在互相刺探、互相攻擊、互相磨合,通過自我完善,讓規則越來越完善,漏洞越來越少。一個能自身進化、自身修複的規則,才是先進的,幾十年不變、幾天就亂變一次,毫無根據的以某些人的主觀思想去變,都是落後的規則。規則落後,所有的東西都會落後,這是注定的。(。。),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