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當街擾民案(1 / 2)

滅元1399 老大河 5017 字 5個月前

朝廷規定,隻要是宗教人士,無論什麼信仰,都可以享受免役的特權。

上有政策支持,下麵的地方官員自然也得對這些宗教勢力相敬有加。

那衙役雖然不爽,卻也不得不拄起水火棍,嘴裡卻依舊在罵著“福田寺的和尚,我就打不得了?”

慧川陪著笑臉說道“貧僧你自然是打得,隻是這位大師,是吐蕃的上師,卻千萬不能打!”

吐蕃的喇嘛?

兩個衙役麵麵相覷,雖然他們嘴上說著要打人,也不過是拿棍子嚇唬下旁人,顯得自己有打人的權力。這可是他們與普通草頭百姓唯一的區彆了。

有權不用,過期作廢。哪怕隻是一個看上去很可笑的權力。

就如看門的狗一樣,不叫幾聲,如何能顯得出威風?

不過,吐蕃的喇嘛啊……那可是當今的國教!

皇帝都要尊一聲國師的存在!

可不是他們這種衙役能亂吠的。

衙役乙終於反應過來,訕訕地說道“不知這位大,大師,要自首什麼?”

“此人要殺我,結果撞死在我的金剛杵之下。”烏堅巴指著獨輪車說道。

車子已經歪倒,卷落的草席下,露出一具屍體。

衙役甲湊前,才看半眼幾乎便吐了出來。

沾滿泥土的屍體腦袋爛了一大半,黑乎乎爛嘰嘰,還有一點點的肥白正在蠕動。很有可能是剛從地裡挖出來沒多久。

“我,我去找縣尊……”

衙役甲狂奔而入衙門。

達魯花赤與錄事是不會管這種事的,符典史隻好帶著衙役甲找上應錄判。

今日,是針對甄鑫四個案件的開庭審判日。

辰時剛到,距離正式開庭還有半個時辰,應錄判已經坐在大堂的案前,細細地翻看這幾個案子的卷宗。

聽到腳步聲,應錄判頭也不抬地問道“外麵,誰在擂鼓。”

“是一位吐蕃來的喇嘛,說是前來自首。”

“自首?涉及何事?”

“說是有個人,被他的金剛杵撞死了。”

撞金剛杵而死?還有這種找死的方法嗎?

應錄判略一琢磨,便大概明白。不過是喇嘛無意中殺了個人,隻是他為什麼要來自首?

錄事司雖然是廣州城內最高的權力機構,可是有三類人是管不了的。

一是正在執行軍務的士卒,歸駐軍管;二是蒙古人,歸宗正府管;三是吐蕃的喇嘛,歸宣正院管。

這些人即使是在自己的地盤殺了人,也隻能看管卻不得羈押。就是好酒好肉侍候著,等他們家長過來把人領走。

“讓仵作驗個屍,登記在冊,就讓那喇嘛自行離去吧。”

典史帶著衙役離去,沒多久又回到大堂。

“那喇嘛,不肯走。”

“他想要啥?”應錄判皺著眉頭問道。

“啥都沒想要,就是坐在衙門之外,不喜不悲不說話。”

喇嘛在廣州城內殺了人,不趁機敲詐錄事司,已經算是一個有良心的喇嘛了!應錄判自然也不會給自己找事,更何況,今天的事還很多。

且麻煩。

應錄判看了眼在牆角的水碑更漏,問道“相關涉案人等,是否到位?”

“俱在衙門外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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