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我要當麵對質!(1 / 2)

滅元1399 老大河 3904 字 5個月前

應錄判皺著眉頭看向甄鑫,他可不相信這位頗具才氣的甄公子,會用如此拙劣的手法,來逃避窩藏驅口的罪責。

“是這樣的。”甄鑫對著應錄判,一臉認真地解釋道“那天廣州城連續下了兩天的雨,既陰又濕,冷氣逼人。走在街上的郡主,碰見一個衣裳單薄的姑娘,自稱姓米,遇難離家,便將其好心收留。”

“那姑娘無處可去,見郡主心善,自願賣身為奴,成為郡主的侍女,並改為名趙五娘。”

那邊,程迎先急了“她怎麼可以賣身為奴?不可能!她是我的,我的……”

甄鑫冷冷地看著程迎,“她是你的什麼?”

她是我的什麼?程迎突然語噎,如同第一次吃到榴蓮的北方人,吞進去難受,吐出來不敢,怕被人發現以為在偷偷吃屎。

說她是我的兒媳婦,雖然強行被自家兒子行了夫妻之實,兩人卻沒有任何婚約。說她是自己的驅口?自己是什麼人,怎麼可能有資格將米曼娘納為驅口?

“那米家小娘子,是達魯花赤老爺指定的驅口!”程近雙臂抱胸,算是給程迎解了個圍。

“可有文書憑證?”

驅口,就是奴婢,男為奴、女為婢,不過隻有蒙古人的奴婢才能稱為“驅口”。

遠在草原牧馬的年代,那時強者為尊,隻要你夠狠能打,無論是牲畜糧食還是人口,搶得到的都歸你。這是草原部落所共同遵循的生存規則。

而那時的驅口,指的便是通過搶奪而來的人口。這些人,都是主人財產的一部分。可以用可以送可以賣,當然更可以隨便殺死。

中原王朝直至宋代,一直存在著奴仆的買賣,卻嚴令禁止掠奪人口。《宋刑統》中,隻承認兩種合法的奴婢來源,一是被貶的罪人之妻、子,二是自願賣身。而掠人、掠買人為奴婢者判絞,和同相賣為奴婢者,皆流二千裡。

侵占了中原之地的蒙古人,在享受花花世界的同時,也被迫接受這些來自文明世界的律令。然而,作為統治者的忽必烈而言,一方麵要考慮如何有效管理好漢地,另一方麵則在時刻地防備著蒙古人被漢化的威脅。

依靠北地漢儒與漢世侯的力量奪得汗位,但是最終卻將漢家文化視同猛虎野獸。忽必烈與他的元朝,如同一個精神分裂者般,以相當奇怪的姿勢統治著這個國家。

大概也隻有這樣一個依靠漢人起家的異族帝王,才知道漢化對於蒙古人來說,到底意味著什麼。

而取消科舉、設置達魯花赤、不成體係的律法,以及如今的驅口製度,都是忽必烈設置在蒙古人麵前,防止他們漢化的屏障。

正因為如此,當今朝廷不可能禁絕驅口或奴婢的買賣,但好歹為這種買賣設置了一些理論上的障礙。

除了規定需要牙保人等第三方的參與之外,朝廷還規定驅口買賣要經過“陳告給據、立契成交、投稅印契”三個流程。

這三個流程,就得有三份官府發放的文書。至於怎麼弄到文書,或者是否有人去查驗文書,那便是各憑本事了。

“文書,那當然有了!”賈深仰著頭瞟向符典史。

孫掌櫃陰陰地說道“偽造公函,很可能會被處以極刑。”

剛想說話的符典史,訥訥地閉上了嘴。

今天的審案氣氛,顯然有些不對。按常理,這幾個案子都不算複雜,即使治不了那個殺人的喇嘛,也該斷甄鑫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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