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金色的陽光鋪下來,寧朝站在那裡,看著那位男警察背對著他往前走,肩膀上的五角星閃閃發光。
圍觀人群中有個女生放下正在拍攝的手機,看著寧朝的背影笑了一聲,這人好怪,說了句:
一切都是她咎由自取。
皮膚下的血液滾燙,似乎炙烤著他腦子裡的某種東西,越滋生越狂熱,漸漸開始成形。
不對勁,剛才擦肩的時候他聞到了一陣血腥味。
心開始狂跳起來。
她的眼神變了,看自己也不再溫柔。
倏地,寧朝被人群中爆發的掌聲驚醒,他人是蒙的,抬眼看過去。圍觀群眾一臉微笑地看著他,一位老大爺邊鼓掌邊直誇他:
他衝街上遇到的每一人用力大喊:
她做的這些對林微夏造成了實質性的傷害,也連帶偏激得傷害了寧朝。
“臭小子!要你他媽多事。”
“小夥子見義勇為,真不錯!”
*
再見了,寧朝。
黑帽子男人直直地跪在地上,寧朝衝過去,抬腿頂了他後頸一腳,男人忽然趴下去。
她都明白,是時機錯過。
“嘭”地一聲,一股猛力襲來,一個黑帽子男人撞到了寧朝的肩膀,停頓了一下徑直往前跑。
人群中不斷有人拿著手機拍他,誇讚聲讓寧朝有些不自在,一位長相三十多歲的警察笑著拍了一下他的肩膀,給了他一張紙:
“小夥子,善良又正義,未來前途無量!”
但她做錯了。
金魚街在左拐右拐的街道,離家還有好長一段距離。寧朝雙手插著兜,因為剛才的事心裡堵得慌,他打算散步走回去。
沒有人比他更了解金魚街附近的街道。
黑帽子男人見那小子沒再跟過來,鬆了一口氣。
哪知一陣疾風襲來,灰塵和沙子撲在臉上,人還沒反應過來,一道身影閃來,有人直直地從正麵踹了他心口一腳。
拐進一條商業街,街道熙攘,寧朝雙手插著兜,看見路邊的易拉罐一腳踢飛。不遠處還有一個易拉罐,他正抬起腳時想要去踢時——
寧朝重重地喘著氣,不斷有汗順著下頜滴到地上,太陽很曬,隨即將汗蒸發。剛經曆一場撥鬥,他腦子是亂的,雙手撐著膝蓋,正在放空,下巴處的血不停地滴到地上。
“哥哥好棒!”一位小女孩奶聲奶氣地說。
說完之後,柳思嘉轉過身背對著寧朝闊步向前走,她努力挺直背脊,讓最後的分彆不至於太難看。
他脖子上的青筋突起。
“我行嗎?”寧朝愣怔在原地。
沒有人愛,起碼要保持漂亮。
寧朝那麼好,眼睛看向彆人的時候永遠乾淨,他身上的氣質像野狗,純粹又透著天然的野性,可她都做了些什麼。
老天爺對她的懲罰是失去了她最好的朋友,錯過了很好的男孩子。
她拚命試圖想要把事件發展的軌道糾正,所以去做了那些事,以為一切都會變成原來大家剛認識的模樣。
警察也適時剛來,在歹徒想要反抗的時候,“噠”的一聲,銀色的手銬烤住了他的手。
寧朝剛想說話,發現那人邊往前跑邊回頭惡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人群開始慌亂尖叫起來。
柳思嘉抬起脖頸一直走,弧度漂亮又頎長,一如當初那個在學校人人都誇的黑天鵝。
寧朝脖頸被男人粗壯的手臂捆著,男人邊捆邊用力踢打他,打得十分用力,傷口見了血,粗聲粗氣地喊:
熱血沸騰。
“李隊,走了”不遠處有人喊他,警察“哎”了一聲再次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押著犯人走了。
寧朝跑得嗓子發乾,而那人像條泥鰍一樣,很難抓到。寧朝眼睛一轉,忽然半路刹車,直接拐進左邊的巷子裡。
警察重新戴上帽子,笑了一下,語氣隨意:
可沒有如果。
於是人群中看見剛才還有些羞澀的少年忽然衝向大街上,臉上還掛著血淋淋的傷口,開始向前跑,風鼓起了他身上穿著的T恤。
警察的皮膚曬得有點黑,他眼神讚賞地上下打量了寧朝,笑笑:“身手不錯啊,還沒上大學吧,有機會的話,歡迎報考警察學院。”
“人隻要年輕,有什麼不行。”
一切都跟以前一樣,媽媽的離開,爸爸多次想要重組家庭,失控感越來越強,世界在下墜。
“找死啊。”
回頭一看,身後有警察不斷在追,大喊:“彆跑!”
“小夥子勇氣可嘉啊,剛這人是當街行凶的歹徒,我替人民感謝你的見義勇為。”
如果當初她沒有做這些,她是不是會有好的結局。
她太驕傲了,一開始不喜歡寧朝這種人,後來發現自己對他有偏見,覺得他乾淨又善良。
寧朝的呼吸漸漸困難,他的臉漲成紅色,深深吸了一口氣,雙手發力猛地躍起,一個反力,手腳並用,用儘全身力氣將人用力困住。
“傻狗。”
“我有夢想了!”
寧朝剛想鉗住他的手,黑帽子男人弓身躍起,瞬間把他壓在地上,給了他一拳,粗聲粗氣道:
當初知道微夏和班盛在一起的時候,厭食症病發的失控感將她整個人席卷,為什麼事情的軌道又變了。
好朋友跟喜歡了很久的男生在一起了。
“老子以後要當人民警察!”
黑帽子男人見狀朝地吐了口水,橫衝直撞往前跑,攤販旁的東西不斷被撞掉在地上,小孩嚇得發出哭叫聲。
這不是關於一個傲慢與偏見的故事,它隻存在電影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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