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十五)(2 / 2)

十二月辛醜日,新月初一,皇上命令徐廷璽協助管理河務,並命令尚書馬齊,侍郎喻成龍、常綬去視察河工。庚戌日,皇上諭令宗人府:“對於那些閒散的宗室成員,如果他們有才能、擅長騎馬射箭,或者貧窮無以為生,你們都要詳細調查並報告給我。”皇上下詔規定,因公事牽連的官民妻女,不得拘禁審訊,這成為了一項法令。同時,皇上將四川的東川土司改為東川府,並設立了知府以下的官員。戊午日,皇上下詔要求八旗察訪孝子節婦。己未日,任命巴錫為雲南貴州總督,馬自德為京口將軍。己巳日,皇上在太廟舉行了合祭祖先的儀式。

這一年,皇上免除了直隸、江南、福建、浙江、湖廣等省的三十五個州縣因災害而欠繳的賦稅,數量不等。朝鮮也向清朝進貢。

三十八年己卯年的春天正

月辛卯日,皇帝下詔說:“朕將南巡檢查河工,所有所需供應,都由京城準備。預先告誡官吏,不要給百姓帶來負擔。”

二月壬寅日,詹事尹泰因不稱職被解職。癸卯日,皇帝奉皇太後南巡啟程。戊申日,因天津總兵潘育龍訓練有方,賜給他禦服貂裘。

三月庚午日,皇帝到達清口,奉皇太後渡河。辛未日,皇帝乘小船,親自視察高家堰、歸仁堤、爛泥淺等工程。截留漕糧十萬石,發放給高郵、寶應等十二州縣平價出售。壬申日,皇帝視察黃河堤防。丙子日,皇帝車駕駐在揚州。下諭令隨從兵士不要踐踏麥田。壬午日,下詔免除山東、河南的拖欠賦稅,對死罪以下的**進行特赦。癸未日,皇帝車駕抵達蘇州。辛卯日,皇帝車駕駐在杭州。丙申日,皇帝閱兵並進行射箭比賽。戊戌日,皇帝奉皇太後回京。

夏季四月庚子日,皇帝回到蘇州。下詔免除鹽稅、關稅加增的銀兩,特彆增加江、浙兩省的學額。乙巳日,任命丹岱為杭州將軍。己酉日,皇帝車駕抵達江寧。皇帝閱兵。庚申日,到達揚州。辛酉日,任命彭鵬為廣西巡撫。丙寅日,渡過黃河,皇帝乘小船視察新修的堤防。

五月辛未日,皇帝到達仲家閘,題寫“聖門之哲”的匾額,懸掛在先賢子路祠。乙酉日,皇帝奉皇太後回宮。丁亥日,任命馬爾漢為左都禦史,王鴻緒為工部尚書。

六月戊戌日,起用郭琇為湖廣總督,任命鎮國公英奇為蒙古都統。

秋季七月甲申日,黃河在淮、揚地區決堤。

閏七月戊戌日,敏妃張佳氏去世。她的兒子誠郡王胤祉,因為不滿百日就剃發,被降為貝勒。癸醜日,之前,苗賊黃明多次報告捕獲或死亡,但仍報告有犯事。到這時,皇帝派官員調查,並將他和他的同夥陳丹書、吳思先等三十餘人誅殺。對於奏報不實的督撫麻勒吉等人,分彆給予降職或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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