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珍珍咽下飯正準備開口,安南搶著說道:“我跟她一起住那邊習慣了。”
二嬸:“你還在家裡住了十幾年,不是更習慣。”今天上午她遠遠的看到火堆上烤了好幾隻兔子,那都是她們家的啊,憑什麼給外人吃。
安南:“家裡屋子小,住不開。”
婆婆一把奪過幾乎沒有動的兔肉:“養不熟的白眼狼,你們在外麵吃飽了,家裡這點東西你們是看不上了。”
“這孩子怎麼這麼不懂事,金窩銀窩比不上自家的狗窩。”有人指責道。
二嬸:“他們還小,娘您彆生氣。”
王珍珍:“我有拿肉回來。”
“誰稀罕那一口肉。”二嬸急著反駁道。
婆婆破口大罵:“你個浪貨,被人哄幾句,上趕著送東西給彆人,你不要臉,我王家還要不要臉了?”
怎麼會扯上不要臉?哪裡有老人會這樣說自己家孩子的?安南也生氣了:“妹妹的事情都是我在管,她很好。”
娘也勸道:“珍珍啊,你聽話,住家裡有什麼不好?”
“哥,走。”她快要被氣死了,地麵下的菌絲瘋狂生長,空氣中的孢子也越來愈多。
王珍珍深吸一口氣,極力壓製自己情緒,她是不想住一起,但是不能因為控製不住真菌,現在爬一身菌絲,被當作怪物趕出去。
二嬸站在堂屋門口,擋住了路:“不準走。”
一個十幾歲的小傻子怎麼敢一個人住在外麵,還不是安南給的膽子。
婆婆抓起門後的笤帚,一邊抽一邊說道:“我情願打死你們,也不能讓人戳我老王家的脊梁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