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景禾VS娜姿(求月票!)(1 / 2)

第161章 景禾VS娜姿(求月票!)

前往金黃市的出租車上。

“為了個‘分擔痛楚’,跑一趟倒也值得。”

【分擔痛楚:將使用招式的寶可夢體力與對手體力相加之後均分】

這個招式不僅耿鬼可以學,小六尾也可以學。

同時“分擔痛楚”也是景禾一直想要尋找購買的招式之一,隻不過始終找不到合適的賣家,就算偶爾找到了,價格也貴得離譜。

類似“分擔痛楚”、“滅亡之歌”的招式,都屬於有價無市。

不過這個招式的確非常契合耿鬼,也契合耿鬼的戰鬥方式。

雖然耿鬼已經有了“食夢”作為恢複類招式,但並不是什麼時候都能將對手催眠的,“分擔痛楚”就很好地彌補了這方麵的不足。

而且,耿鬼還能通過“詛咒”、“替身”等招式削弱自身體力,然後再與對手平坦痛苦,能造成的殺傷絕對不比那些攻擊類的招式差。

主要。

是能讓耿鬼的戰術更為多變,和素質。

小六尾能學會的話,也勉強算是多了一手恢複狀態的手段。

“在去真新鎮之前,還得先去金黃市見一見娜姿。”

對此,景禾有點頭疼。

娜姿這丫頭彆看她胸不大,心眼其實也不大。

不過娜姿雖然是一名超能力極其強大的超能力者,但心思是比較單純的。

這可能與她從小就覺醒了很強的超能力,從而令周圍很多人都怕她,導致她沒能在正常的社交環境中長大有著很大的關係。

比如原著裡,小藍用“胸口藏球”的戰術算計了娜姿。

屬於是生理和心理的雙重打擊。

但在之後拯救赤紅的作戰中,娜姿依舊與小藍兩人又並肩作戰。

這一點。

在確認了娜姿是他的患者“超能少女”後,景禾就更篤定了。

總結下來,娜姿這個人亦正亦邪。

其實不隻是她。

火箭隊的三乾部,包括景禾見過的阿桔以及沒見過的馬誌士,都是如此。

他們甚至包括阪木,在沒有彆的反派出現時,他們就是壞人。

但如果出現了彆的反派,例如假麵男,他們就成了好人。

算是貫徹了阪木的“守序邪惡”理念。

這也是後來阪木失蹤,聯盟沒有追究三人責任的原因之一。

不知不覺。

出租車駛入了金黃市。

“哏嘎!”

耿鬼突然從景禾的影子裡鑽出來,嚇了司機一跳。

導致景禾解釋了好久,才勉強讓司機相信他們不是劫車,也不是想賴賬。

下了車。

惹得懷裡的冰六尾“嗚嗚嗚”笑得肚皮朝天。

而就在他們下車的不遠處,翹著二郎腿坐在路邊椅子上的娜姿,與胡地也正笑眯眯地看著他們。

在娜姿的帶領下,景禾他們走向華麗的金黃道館。

其實金黃市這座關都地區最為繁華的大都市,曾經有兩座道館。

一座就是娜姿所在的超能力係道館。

而另一座則是以格鬥係寶可夢為主,同時教授學員們格鬥技藝的格鬥係道館。

以金黃市的體量,也足以承擔兩座道館。

隻不過,隨著娜姿的崛起,憑借著超能力對格鬥係寶可夢的克製,強勢地戰勝了格鬥係道館的館主信彥。

落敗的信彥覺得自身實力存在不足,於是就獨自前往擂缽山修行,最終導致格鬥係道館解散。

現在隻要提到金黃市的道館,都隻會想到娜姿的超能力係道館。

而這座道館,也是關東地區出了名的難以挑戰。

其實景禾挺“心疼”關東地區那些目標“石英大會”的訓練家的。

關東地區的道館,是正常人能挑戰的?

“沒想到鬼斯通進化成耿鬼了,的確變強了很多。”娜姿瞥了眼四下張望頗為好奇的耿鬼,淡淡道。

作為一名實力強大的超能力者,娜姿所能感受到的東西,可比正輝多多了。

不隻是她,胡地也一樣如此。

兩人進入道館。

“所以,先烹飪還是先挑戰道館?”

娜姿與胡地忽然停下腳步,轉過身問道。

嗯?

挑戰道館?

我什麼時候說過嗎?

景禾怔了怔。

似是看出了他的疑惑,娜姿身體逐漸懸浮到了半空,緩緩道:

“進了道館,沒有不挑戰的道理吧?”

不是。

景禾滿是愕然。

你也沒說啊。

一路就帶著我們進了道館強買強賣?

“況且,也隻有通過對戰,我才能更好地了解到耿鬼的狀態,也才能更好地幫助它覺醒超能力。”

在空中翹著二郎腿的娜姿再次說道。

這樣倒是勉強說得過去。

其實不隻是娜姿。

景禾對於進化後的耿鬼實力如何,也沒能摸得太準。

而對戰無疑是最好最快了解耿鬼實力變化的方法。

景禾朝著耿鬼看去。

就見它咧著嘴,信心十足地重重點頭。

“哏嘎!”

看得出來,它也挺想知道進化之後自己狀態的。

戰欲有點高漲啊。

“那就.先對戰?”景禾微微吸了口氣後道。

畢竟,娜姿有將對手擊敗後,再變成玩偶的“癖好”。

雖然現在看起來,她似乎沒有了這樣的癖好。

進入道館後景禾就沒看到過什麼玩偶。

不過保險起見,還是先對戰。

這樣至少娜姿還要學烹飪,就不能把他變成玩偶。

聞言,娜姿嘴角微微上揚,輕笑一聲。

“可以。”

“不過,先說好對戰規則,是無限製對戰還是常規對戰。”景禾又馬上道。

這其中的差彆可就大了。

娜姿是一名強大的超能力者,如果是無限製對戰,訓練家也能下場的情況下,景禾與娜姿根本沒法比,等於耿鬼一打二。

還要分出精力保護他,那其實根本就沒有打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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