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冬之卷 15(1 / 2)

暮拾晨花 冷酷的鬼王 6384 字 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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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牌。

謝安欣看著眼前“小醜撲克”的廣告牌,陷入了沉默。原先那副撲克牌在走親戚的過程中不慎遺失,於是謝安欣從親戚那裡又拿了一副新的回來,忘了裡麵有一張廣告牌,巧的是,第一次占卜就拿到了。

這一次占卜,神仍然沒有告訴謝安欣答案。每一次關於爸爸的提問,神都保持沉默,不知道為什麼。

謝安欣正準備把廣告牌拿出來,突然想到也許“空白”也是一種寓意,於是保留了。今天是正月初三,按照謝安欣家的習俗,初一在家過,初二去奶奶家,而初三,是看望爸爸的日子。

爸爸的墳在很偏僻的山上,要走很遠的山路。但這條山路,也越來越短了。記憶中第一次來時,謝安欣在媽媽背上睡了一覺,醒來前方還是看不到儘頭的林間小路。但是去年來時,還沒等把要跟爸爸說什麼想完,就到了。

媽媽走在前麵,謝安欣跟在後麵。墓碑在靠近山頂的位置,麵朝著另一座山,身後不遠則是一片農田。墓碑前放著一捧已經開始枯萎的花,謝安欣就知道,林秋實已經來過了。

林秋實是爸爸用生命換來的生命。

那已經是十幾年前的事情了,至今還會偶爾被人提起。隻是人們已經不記得故事裡人物的姓名,隻記得曾經有一個年輕人,在寒冬冷夜中跳進清水河,救下了一個不知為何落水的小孩,而自己卻再也沒能上岸。

陸海燕把酒澆在墳上,然後在樹下點起了煙。謝安欣跪坐在墓碑前,雙手合十,閉著眼睛,在腦海中念叨著這一年發生的事,以及零零碎碎的其它話。不知為何,神將話語傳達給爸爸,爸爸卻從來不作回應。

媽媽點了第二根煙,謝安欣睜開眼睛,觸摸著墓碑上“謝鋒”兩個字,還有爸爸的遺像。她隻能感受到冷,無法從中獲取其它情緒。

“媽,回家吧,我餓了。”

陸海燕呆滯了一會兒,才緩緩抬起頭。

“哦,該回家了。”

陸海燕繞過墳後走過來,始終沒有看墓碑。

謝安欣撿了一根木棍,小心翼翼在前麵走著。下坡路比上坡路走得快,但是卻更難走。光束從樹葉的縫隙間照下來,謝安欣從前不知道為什麼這麼美,現在才知道原來這叫丁達爾效應。“媽,我爸是個怎樣的人?”

“他是個英雄。”

“我知道,還有呢?”

身後久久沒有回應,隻有腳踩在雜草上的聲音。

“我跟你爸認識的時候,他在鎮上開三輪車。我在鎮上的玩具廠裡做事,休息的日子和同事上街,就這樣認識了你爸。”

“你爸總向我打聽廠裡最近有沒有新做的玩偶,有的時候會拜托我幫他買一個,因為我們內部員工買便宜。作為回報,你爸不收我車費,有時候還會送我小禮物,請我看電影。”

說到這裡,陸海燕忽然笑了起來。

“我當時傻傻的,以為你爸有孩子所以要買這麼多玩偶。所以後來就有點生氣,不搭理他。我不理他他著急啊,又不知道為什麼,整天假裝路過廠子跟我搭話,但我還是不理。”

“終於有一天你爸磨了很久,一定要我和他去看電影。我也心軟,想著看完這場電影就跟他攤牌。結果電影結束的時候他從口袋裡掏出戒指跟我求婚,燈亮起來的時候我才看到其他位置都沒有人坐,座位上全是他讓我給他買的玩偶。”

“我真傻,寧願相信他買玩偶是為了給家裡孩子玩,也不相信這是他追我的手段。”

“後來,你們就結婚了嗎?”

“對。”陸海燕停頓了一下,“我們結婚的時候是夏天,你爸讓我教他遊泳。他沒什麼天賦,嗆了好多水,學了好久才學會。我覺得很奇怪,因為清水鎮有好幾條河,因此這裡的小孩從小就會學遊泳,但他居然是個旱鴨子。你爸說因為算命的人說過他此生要遠離江河湖海,因此你爺爺奶奶從不讓他下河。當時我覺得這都是封建迷信。”

倆人在山腳停了下來,風吹草動的聲音中混雜著鳥叫聲。

“如果我沒教他遊泳就好了。”

陸海燕坐了下來。前麵就是新修的公路,再前麵就是那條吞噬了她丈夫的清水河。現在清水河的河堤已經修好了,每隔一段路就有一個救生圈和繩索。自從丈夫去世後,她經常這樣靜靜看著清水河,看河水一刻不停地緩慢向前,就像時間一樣。平靜的河麵正如她教丈夫學遊泳的時候,可是那天夜裡卻為何那麼洶湧,不給人生還的可能。

“但就算我沒教他遊泳,他也會跳下去吧。“

謝安欣不知該說什麼,她也坐了下來,雙手插兜,母女倆沉默著看了很久的河。

“走吧。”陸海燕起身,“人跟河水一樣,要向前的呀。”

清水鎮有正月十五放煙花的慣例。小時候陪我看煙花的是老爹,後來是星羽,再後來是英子。

明天是正月十五,今天就得約人。我給英子發了消息,英子很快給我回了一張照片,是一片菜地。她說她這兩天在老家過節,不能陪我看煙花了。這個年紀還和老爹一起看煙花實在有些煞風景,可是還能約誰呢?我在好友列表裡翻來翻去,指尖在某個人的頭像停下。

對啊,我怎麼能忘記林小年呢!

自從上次見麵之後,回去我們便加了好友,不過一直沒聊什麼天,主要是她不回我。唯一一次回我消息是除夕夜那晚,給我群發了祝福。

林小年的頭像還是灰色的,不知道是隱身還是不在線。發了消息,果然還是不回。很快我把這件事拋諸腦後,因為有更重要的事等著我——後天開學,我的寒假作業還有大半沒寫。

在前世記憶的加持下,寫作業對我來說隻是一種機械勞動,不需要付出太多腦力,我完全可以一邊聽歌一邊寫,隻可惜很多我喜歡的歌現在都還沒有。突然,我靈機一動:如果我把那些還沒有發行的歌曲先行一步以我的名義公開,我會不會成為當紅歌手?然後賺得盆滿缽滿?

我美滋滋地幻想著成名後紙醉金迷的生活,甚至已經開始著手在本子上寫下歌詞。可是還沒想象多久,道德感便製止了我。這樣跟偷竊有什麼區彆呢?況且,撒下一個謊就要用千萬個謊言來圓。今天我是天賦異稟的歌壇新人,可是明天我又如何解釋我的江郎才儘?即使無人在意,我自己又能接受這樣的落差嗎?

我正胡思亂想,一會兒打算搏一搏,一會兒又被良心阻止,一個電話便打了過來。是林小年,不回我□□,倒是直接打起電話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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