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放人(1 / 2)

春閨殺 攻玉1129 4069 字 1個月前

沈珠的性子,曹芸怎麼會不知道,所以她與老夫人一早就商定,這事先瞞著沈珠,等塵埃落定後再和她說嗎,就是怕節外生枝。

沈珠握著畫卷的手微顫抖,不可置信的看著自己的母親與外祖母,似乎還沒從方才所聽之言中回過神來。

方才她在水榭見母親靠在外主母懷中,覺得十分溫馨,便就著作了一副畫,想著過來給二人一個驚喜,誰知卻聽見曹母些話。

曹芸目光躲閃,“這是大人間的事,不是你一個小姑娘該問的。你不陪你表妹她們說說話,跑過這裡來做什麼?”

“我與謝公子有婚約,母親方才所談正是我的婚事,女兒作為當事人,也不能知曉嗎?”沈珠執拗,一點也不肯含糊。

這個大女兒是平日是最懂事聽話的,不像沈琳,總是讓曹芸操心。沈珠平日對曹芸也是十分敬重,溫聲細語,這樣忤逆之態還是第一次。

曹芸當即便被她的態度刺的惱火,“你這是在審問我嗎?”

沈珠也知自己失禮,立刻低頭,“女兒錯了。”

曹母見狀打圓場,“好好說話就是,彆嚇著孩子。“她拉著沈珠在一旁坐下,看向曹芸,“遲早都是要說的事,既然聽見了就說清楚,你這樣嚇唬她,反倒讓人不好受。”

曹芸猶豫了,見沈珠目中隱含著委屈,卻隻是沉默的看著自己時,她便歎息,走過去道,“珠兒,我們都是為了你好。”

沈珠沉默的看著她。

“是,謝寧曾與你有婚約,但是謝寧重病不起,保不齊什麼時候就斷了氣,珠兒你是國公府中最耀眼的明珠,娘的心頭肉,娘和祖母怎麼可能眼睜睜的看著你掉進火坑呢?”

“阿驪……是個不錯的姑娘。可惜出身不好,終究不是正經的千金,頂多也就隻能做個妾室。眼下讓她去謝府當少夫人,也算是我們國公府報了恩。”

曹芸耐心解釋。

“母親不是說謝府是火坑?怎麼就成了報恩?”沈珠並不傻。

“聖人有雲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恕女兒不能聽從母親的安排。”沈珠言語溫和,一字一句卻十分堅定。

“再說,人以品為重,官以德立身。既已許諾,便不能悔改,何況謝公子遭逢不幸,正該是共患難相互扶持之際,怎麼能落井下石,自己避禍,推旁人遭罪呢?”

“這豈非小人之舉,難道母親要我做個小人?”

眾人都說,國公府的大姑娘飽讀詩書,知書達理。起先曹芸還為之驕傲,後來才覺得不對勁,正如眼下,明眼人也知道怎麼做的選擇,她這個女兒卻是一根筋。

曹芸極力壓製著怒火,“你知道你在說什麼?謝寧現在就是一個雖死都可能會死的殘廢!你堂堂國公府千金,就是做王妃也做得,你要去嫁給那個殘廢?!”

“謝公子隻是不幸,母親不該用殘廢二字羞辱。”

“你是瘋了嗎?“曹芸瞪眼,再也壓不住怒火。

曹母也沒料到沈珠會說出這樣一番話,忙道,“彆急,好好說,小孩子好好勸,總能掰回來。”

又十分不讚同對沈珠道,“你年紀輕,很多事不能認死理,聽你娘的話,你娘是不會害你的。”

誰料沈珠認定了自己的道理,隻覺得母親這樣的做法是不對的,仍舊搖頭:“我如果聽了母親的話,才是大錯特錯。”

曹芸費儘心思為沈珠好,不得女兒感恩也罷,卻來一句'大錯特錯',當即壓抑不住怒氣。

啪的一聲,清脆的巴掌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