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第十八章 算計(2 / 2)

最多就是發生了口角,就算把他們抓去衙門,估計也就是敲打兩句就放出來了,沒什麼意義。

也許剛才齊溟直接放走這幾個地痞,就是想挖出紮根在這條街上,那些更大的惡勢力。

思及此,魏玉珍走到櫃台,拿出一個本店暫時打烊的木牌,走到店門口那兒,把它懸掛在門口。

做完這一係列的操作,她才回到齊溟所在的那張方桌前,在他對麵坐下。

她將事件一五一十的說了出來:“早上那三人來我這裡用早點,一口咬定我把餿了的豆腐腦拿出來售賣,我了解完事情始末,發現是我店裡的小姑娘不小心把苦酒當成了醬料,便和他們解釋了此次事件原因,並且主動提出重新給他們做一份,然後今日他們所用的早點都不算銀錢,以此來當做補償。”

齊溟放下手中的湯勺,用帕子擦了擦嘴角,語氣淡然地下了定論:“想來他們不會同意!”

魏玉珍難免有些驚訝:“你已經查過他們身份了?”

齊溟低頭聞了聞花瓶裡的鮮花,漫不經心地說:“畢竟是嶧城的地頭蛇,不去了解了解,豈不是我這個當縣令的失職?”

魏玉珍現在可以確定,齊溟應該是有幾把刷子的。

她給自己倒了杯茶水,小抿了一口,潤了一下嗓子:“我想問個問題。”

齊溟抬眸看了魏玉珍一眼,示意她有話直說。

“我們這裡敲詐勒索,是怎麼論罪的?”

齊溟詫異地看向魏玉珍,問道:“你說的可是誣告陷害罪?”

魏玉珍點了點頭。

齊溟思索片刻,又問:“他們可搶走了你的銀兩?”

魏玉珍搖了搖頭:“沒有,他們想來抓我的時候,正好碰到你前來。”

“也就是說,你並未出現較大損失。”

魏玉珍默然片刻,點了點頭。

她也不知道自己怎麼回事,愣是沒好意思說,那三個混球還想□□自己。

古代□□未遂好像是刑拘半年,或者杖責以及流放。

也不知道這個年代是不是也這樣?萬一隻是口頭警告和敲打,那就得不償失了。

古代這麼看中女子名聲,要真傳出努力與自己的流言蜚語,百分之九十會影響生意。

最主要的是,對方如果死不承認,她也沒辦法證明,畢竟自己衣衫完整,也沒有絲毫拉扯痕跡,當時又隻有自己和那三個地痞在店內。

加上門外的攤主不一定願意幫自己作證,到時沒將那幾個地痞論罪不說,自己還惹了一身腥。

齊溟簡述道:“我朝對於訛詐誣陷他人的情況倒是有明文規定,若是故意捏造事實與陷害他人,即構成誣告罪。誣告者實行反坐原則,即以被誣告人所受的處罰,將反過來製裁誣告者。”

他微不可查地歎了口氣:“隻是目前,你並未發生實質性損失與傷害,因此還無法將他們直接論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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