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越是細思,越是覺得詭異和不合理!
譬如【額外規則1】,前麵的都能理解和接受,
關鍵是那個連續的12個小時!
要在裡麵一次性待夠12個小時!
這什麼概念!?
當然不是時間不夠,
也不是吃喝的問題,熬一熬就過了,
再說,現在6點不到,6點前進去,待到明天早上6點即可,
到時候還能順勢去上個早課,
但是,手機關機,
如果到時候手表也罷工,並且看不到外麵環境的變化,
那這12到13個小時,我要怎麼計算啊!
一旦計算錯誤,哪怕隻是相差一秒,
這任務恐怕都會以失敗告終,
甚至還會伴隨著彆的“懲罰”!
除此之外,並結合【額外規則2】,
足足12個小時,即使我的精神沒問題,不會打瞌睡,
但膀胱可不敢保證啊!
所謂人有三急,那該怎麼辦!?
就地解決!?
要不......事先找個大號的塑料瓶?
然後是【額外規則3】,
它的意思很明確了,
就是說那些遺體可能會起來活動,甚至還可以交流,
但當其眼睛變成紅色,說不定就會發瘋,猶如喪屍般胡亂攻擊!
所以【額外規則2】才會強調不能受傷!
估計就是出於這方麵的考慮!
結合【額外規則4】的話,那就是不能讓那些遺體溜走,並且最後還要將其放回原本的“床位”!
到底怎樣的“能量”,才可以驅動一具毫無生機的屍體?
這方麵的知識,老師還沒有教過呢!
“能量守恒定律”?
會不會就是解決“屍變”最有效且一勞永逸的方法?
道理我懂,不外乎是要想辦法消耗完那“能量”,
可各規則並沒有提示要怎麼消耗啊!
萬一試試就逝世怎麼辦?
至於最後的【額外規則5】,隻能說中規中矩吧,
反正有【永亮夜明珠】和手電筒在手,光源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