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塊手表是我在委托商店買的,是二手的,隻花了5元錢。”
“啥玩意?”
“5元錢?”
蔣翠花將信將疑的瞅了一眼單據上的數字,“有福,娘不識字你可彆騙娘,這麼金貴的玩意才5元錢?”
這個年代結婚最好的彩禮是36條腿,三轉一響還要再往後好幾年。
另外,還有一個觀念,有自行車這種大件的家庭,不一定能買的起手表,而有手表的家庭,是一定能買的起自行車。
一方麵是實用性。
另一方麵則是手表票據難弄到。
往往添置的第一個大件是自行車而不是手表。
李有福笑了笑,“這是委托商店開具的出售單據,怎麼可能是假的,這上麵還有委托商店的紅章子呢。”
“啥是委托商店?”
“委托商店,就是把平時不需要用到的東西,寄售在那裡出售,就和過去的典當行是一回事。”
“原來你說的就是典當行啊?”
蔣翠花恍然大悟,說委托商店很多搞不清楚究竟是啥,但一說典當行,相信沒幾個人不清楚的。
她狐疑道:“那這人不是有病,這麼金貴的玩意,咋說賣就賣了?”
蔣翠花看著跟新的似的女士手表,眉眼間帶著笑,一副愛不釋手的表情。
李有福嗬嗬一笑,“那我不知道了,總之,單據也在這裡,也沒花幾個錢,娘,你就放心戴著。”
“嗯!”
蔣翠花也是越看越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