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位,現行的死刑執行辦法中,除了槍斃,絞刑等暴力辦法之外,大多采用的是注射死亡的辦法。而注射死亡,都是由醫生來現場執行的。醫生,這個救死扶傷的白衣天使,在死刑的執行中,不僅沒有履行救人的義務,反倒要直接殺害一個人,用那雙救死扶傷的手,充當一個劊子手,奪去一個人的生命。這些醫生公然違背醫德,處決犯人,難道就是道德的嗎?午夜夢回,他們不怕被處決的犯人來找他們索命嗎?他們的良心就不會感到不安嗎?”
世紀辯護團的律師仿佛有了發揮的機會,一個又一個地發言,慷慨激昂,口若懸河,滔滔不絕。
“釘子釘錯了可以拔-出來,顏色塗錯了可以改過來,路走錯了可以回頭再走,但是如果人死了,除了上帝,誰還能讓他們活過來,讓冤案得到平反,讓錯誤得到糾正,讓生命得以挽回?廢除死刑,其中一個極其重要的理由就是,讓無辜者得到沉冤得雪的機會。根據世界各國的死刑犯案件調查,至少有超過4%的死刑犯是無辜的。這些無辜的人,一旦被執行了死刑,就沒有任何挽回的機會。而隻要是人,就會出錯,就會被誤導,誰能保證即便是現行的審判機製下,所有犯人都是有罪的?之前不久的那起在死者在幾十年後回到故鄉,而當時誤判的殺人犯已經被槍斃幾十年的冤案,你們忘了嗎?而沒有判處死刑,被無辜囚禁四十年的犯人,已經被冤枉了一輩子,毀了一輩子,可是他至少還有沉冤得雪,重見天日的機會!死刑,剝奪了人類改正錯誤的所有可能,根本就不該存在在這個世界上!”
“死刑之所以殘忍,還因為它剝奪了犯罪者所有的未來。很多情況下,殺人犯隻是因為一時刺激,或者情緒激動,才犯下這樣的暴刑。以暴製暴,帶來的隻是對於生命的蔑視。執行死刑的將來在那裡,罪犯們已經知道自己必死的結局,他們還會改過自新嗎?’反正我就要死了,我乾嗎還要給自己找不痛快’’反正我就要死了,何不再乾一票大的?’存在這些心理的人,難道還會少嗎?而根據調查顯示,監獄裡麵的犯人,進行工作和再教育,加上長期的監控,使得他們的暴力傾向得到大部分的消解,甚至沒有。這才是人類設置刑罰的最終目的,是使得這個世界變得更加和諧,減少犯罪,而不是僅僅為了剝奪某些人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