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延壽之法【感謝“憐風空翼”盟主打賞】(1 / 2)

大夏明鏡 榮小榮 6444 字 6天前

一輛華貴的馬車,緩緩行駛在長安街頭。

李諾坐在車廂內,趁著沒到縣衙,掀開窗簾,觀察著外麵的一切。

這裡的確是一個類似於華夏古代的地方,馬車一路駛來,李諾透過窗戶,無論是行人的衣裝扮相,還是街邊建築的風格,都是古意盎然,沒有任何現代科技的痕跡。

片刻後,李諾放下窗簾,視線回到馬車車廂。

他的對麵,一名清冷的女子,將一把長劍抱在懷裡,目光時不時的望向李諾,但也沒有開口說什麼。

在她的目光掃視下,李諾如坐針氈,這女人渾身上下都寫滿了危險,踢李諾的那一腳,到現在李諾也沒等來道歉。

好在下一刻,馬車在“籲”的一聲中緩緩停下,吳管家掀開車簾,笑著說道:“少爺,少夫人,縣衙到了。”

李諾如釋重負,第一時間跳下馬車。

縣衙門口站崗的兩名衙役正在閒聊,看到一輛車簾上繡有三道雲紋的馬車停在衙門口,那位年長的老捕快眼皮登時一跳,三道清晰的雲紋,說明此輛馬車的主人官職為正三品,要知道,長安縣令也不過五品官而已。

不知縣衙今天這是刮的什麼風,又是吹來了哪路大神?

他不敢怠慢,一路弓著腰,小跑上前,恭敬問道:“見過幾位貴人,不知卑職有什麼地方可以效勞的嗎?”

……

長安縣衙。

公堂之上。

長安縣令正在審理一樁盜竊案,就在兩位嫌疑人各執一詞,讓他無法分辨,正心煩意亂時,一位捕快匆匆的從公堂外跑進來,在他耳邊小聲道:“大人,大理寺卿府的人來了……”

“誰來了!”

聽到“大理寺卿”這五個字,長安縣令連正在審案都忘了,昏昏沉沉的腦袋也瞬間清醒,茫然從椅子上站起來,大腿碰到桌角卻渾然不知,額頭瞬間冒出細汗,腦海中隻有“大理寺卿”這四個字回蕩。

隨後,他這輩子的記憶就開始迅速閃回。

除了前幾日偷偷去了趟青樓,他近來應該是沒犯什麼事情,雖說朝廷不提倡官員狎妓,可也沒有明令禁止,再說了,狎妓這麼點事,也不至於驚動大理寺啊……

幾個呼吸的功夫,他額頭的細汗,已經變成了豆大的冷汗。

大理寺卿這幾個字,當真是讓長安的官員們聞風喪膽,官大一級壓死人,大理寺卿不僅官職比他大了整整四級,而且是實實在在的手握著他們這些官員的命脈。

盛夏時節,公堂上卻冷的可怕。

他記得很清楚,他的前任,上一任長安縣令,就是死在大理寺卿手裡……

他今日來找自己乾什麼?

莫不是因為早上的案子,該死的,該死的,一定是他們對那件案子的判罰不滿意,這下完了!

他也隻不過是看那姑娘可憐,一時心軟,便刻意混淆了她的罪名,留她一命,現在倒好,反倒給自己惹上了大麻煩。

儒聖在上,諸子顯靈,丟了官帽也就罷了,隻希望那豺狼能手下留情,放他一條生路……

哎,這怕是不太可能,那豺狼是出了名的吃人不吐骨頭,自己恐怕是活不成了,不知道家人能不能留幾個活口,看在同是儒家子弟的份上,希望那人能放過他的妻兒……

他案子也顧不得審了,三步並作兩步,飛快的跑到外麵,心中極度忐忑,臉上還得擠出無比燦爛的笑容,說道:“幾位大駕光臨,下官有失遠迎,恕罪,恕罪……”

吳管家笑道:“大人客氣了,這位是我家少爺,這位是少夫人……”

李諾看著眼前這位穿著淺絳色官服,一片賠笑的對他們點頭哈腰的官員,一時難以適應。

長安縣令,在後世,名義上的級彆相當於首都核心區區長,副部級大佬,李諾一個小小的科員,連見這種級彆官員的機會都沒有,更彆說讓副部級領導在他麵前點頭哈腰。

不等李諾開口,長安縣令便肅然說道:“該死的刺客,膽大包天,竟然敢行刺公子,公子放心,本官定會嚴懲不貸,給公子一個交代……”

李諾擺手道:“那倒不必,縣令大人依照律法,該怎麼判就怎麼判。”

稍微恢複心神的長安縣令詫異的看了李諾一眼,傳言大理寺卿的兒子是傻子,但今日第一次見他,這年輕人生的豐神俊朗,目光清澈有神,怎麼看都不像是傻子。

而且,看樣子,對方似乎不是來找他麻煩的?

他摸不清對方話裡有沒有言外之意,試探問道:“公子想要怎麼判,斬立決?”

李諾不懂這個世界大夏的律法,但正常情況下,死刑不會這麼草率。

這位縣令大人,恐怕是想討好他。

李諾搖了搖頭,說道:“依律判罰即可。”

見他如此說,長安縣令心中一動,想了想,再次試探道:“依《大夏律》,因鬥遂以兵刃斫射人,不著者,杖一百;若刃傷,刃謂金鐵,無大小之限,堪以殺人者,徒二年……,所以本官判了她徒兩年,公子對此判罰可還滿意,不滿意下官還可以改……”

李諾學過古代法律,對於這種遣詞很熟悉,這句法條的大概意思是,用兵刃傷人,即便是沒有傷到受害者,也要杖刑一百,而無論兵刃大小,隻要造成傷口,最低也要判處兩年有期徒刑。

按照大夏律,那女刺客的行為,屬於後者,是要蹲兩年監獄的。

而在後世,若以殺人未遂罪論處,恐怕她的刑期還要更長一點,應該有個三到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