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法典妙用(1 / 2)

大夏明鏡 榮小榮 5371 字 6天前

公堂之上,長安縣令裴哲頭都快要炸了。

轄區發生了命案,這本來就不是一樁小事。

如果是普通的命案倒也罷了,但這次死的,是長安有名的富商,對方不僅在商界有著極高的地位,與朝中某些卿貴來往也很密切。

昨夜又恰逢他五十大壽,家中留宿的賓客甚多,這些賓客本身就身份不凡,有些是富商巨賈,有些與他一樣是朝中官員,若是放他們走了,再想一個個去查,至少會多費百倍周章,但將他們都留在這裡,一個一個審問,明顯也不現實。

這些人七嘴八舌的,吵的他頭疼,裴哲拿起驚堂木,正要讓他們安靜安靜,外麵忽然傳來一道急促的聲音。

“住手,放著我來!”

這道聲音聽著耳熟,裴哲抬頭望去,果然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他的心中一沉,這裡已經夠亂了,這位大少爺又來添亂,豈不是亂上加亂?

雖然心中不悅,但他臉上依舊保持著笑容,親自迎上來,歉意的說道:“公子,您也看到了,下官現在脫不開身,等下官查清了案子,再好好招待公子……”

李諾聞言鬆了口氣,案子還沒破就好。

他笑了笑,說道:“你查你的案子,我在一邊看著就好,不會打擾你。”

裴哲賠笑一聲,回到位置,繼續看這些人的供詞。

他本想效仿李諾,讓這些人將昨天晚上發生的事情,事無巨細,正著寫一遍,反著寫一遍,由此來判定誰在說謊,鎖定嫌疑人,但昨夜死者五十大壽,幾乎所有的賓客都喝了酒,大醉酣睡一晚的不在少數,根本記不起昨晚發生了什麼,更何況倒述。

那個方法雖然巧妙,但這個案子卻用不了。

李諾站在一旁,見長安縣令愁眉緊鎖,開口問道:“裴大人查出什麼了?”

裴哲搖了搖頭,說道:“查了一個早上,一無所獲。”

李諾想了想,問道:“要不,讓我試試?”

裴哲轉頭望向李諾,眼裡滿是不信:“你?”

不是他瞧不起李諾,實在是此案涉及人數太多,且毫無線索,他審了一個早上,連根毛都沒有審出來。

那鄭員外平日裡修橋鋪路,放粥布施,與人為善,也沒有什麼仇家,連個懷疑對象都沒有,這怎麼查?

除非是他爹李玄靖出手,裴哲才覺得有那麼一點可能。

李諾微微一笑,說道:“反正一時半會也查不出什麼,不如讓我試試?”

裴哲問道:“公子要怎麼查?”

李諾其實不懂查案,那是刑警的事情,作為法官,他的職責是審判,他也有自知之明,論腦子,他遠遠比不上包拯狄仁傑福爾摩斯之流。

但他有《法典》。

他隻要把所有人關起來,按照殺人罪,寫出判詞,觀察法典上有沒有出現對方的畫像,壽命有沒有增加,就知道他是不是真凶,這麼多人,無非就是費點筆墨而已。

如果凶手就在這些人之中,早晚會被他試出來。

就是事後不太好解釋,他寫名字的時候不能被人看到,李諾看向長安縣令,說道:“這裡亂糟糟的,不是審問的地方,先把他們關進大牢。”

裴哲眉梢一挑,隨後說道:“公子,這不好吧,這些人大都身份不凡,有些甚至是朝廷官員,雖然品階不高,可也是實打實的官身……”

李諾看了看,估計了一下人數,然後說道:“公堂太亂,大牢清淨一些,適合查案問訊,我保證,兩個時辰之內,就放他們出來……”

長安縣令想了想,微微點頭,拿起驚堂木敲了幾下,堂內堂外逐漸變的肅靜。

他清了清嗓子,說道:“大家的心情,本官能夠理解,但在場諸位,都是鄭員外的朋友,相信你們也不願意看到害死鄭員外的凶手逍遙法外,請諸位暫時移步大牢,本官保證,兩個時辰之內結束問訊,之後大家就可以回去了……”

長安縣令此言一出,公堂上又出現了小範圍的嘈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