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命案(2 / 2)

大夏明鏡 榮小榮 4125 字 3個月前

在場眾人,大都扶牆嘔吐,也就隻有經常趕赴凶案現場的王縣尉和一班捕快還能正常的站著,但大部分人的臉色也很蒼白。

裴哲命人先將屍體抬到停屍房,緩了許久,臉色看起來才好了些。

他望向王縣尉,問道:“怎麼回事?”

王縣尉走到他身邊,抱了抱拳,開口說道:“報案的是兩位釣魚人,他們今日一早,前往河邊釣魚時,在一處水灣發現了這兩具屍體,下官勘察過,那裡應該不是第一現場,屍體先是被火燒過,又在水裡浸泡了很久,仵作驗不出具體的死亡時間,但據兩名釣魚人說,七月十一,他們一整天都在那處水灣垂釣,那時兩具屍體還並不存在,根據屍體表象,推測死者為一男一女,死亡時間是在七月十二日到七月十五日之間……”

李諾對七月十二這個日子記憶深刻,因為他就是這天穿越而來的。

今天是七月十九,也就是說,距離兩人遇害,應該在七天左右,差不多就是他穿越的那兩天。

王縣尉繼續彙報道:“兩具焦屍,女子胸前有致命傷口,男子沒有頭顱,頸部切口平整,應該是死前被人用利器瞬間削去了首級,推測凶手為內息境以上的武者,下官已經讓人去附近的村落走訪,看看近日有沒有失蹤人口……”

在查案追凶這件事情上,王縣尉無疑是專業的。

想要破獲一樁凶案,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確定死者身份。

隻有確定死者身份,才能根據他們的人際關係一一排查,確定下一步偵破方向。

一旦死者身份確定,找出凶手,對李諾來說就簡單多了。

從那男屍頸部的切口來看,凶手很有可能是位高手,倘若能將其抓捕歸案,起碼能為他增加一個月的壽命,李諾對此充滿期待。

這一期待就是七天。

這七日間,縣衙的捕快多處走訪,卻連兩位死者的身份都沒有確定,案情陷入僵局,沒有絲毫進展。

李諾雖然有些失望,但也不能怪他們。

那兩具屍體先是被燒又是被泡,一個還沒有頭,在沒有DNA檢測技術的情況下,就算是他們的親人,恐怕也認不出來。

據裴縣令說,大夏境內的命案,十件之中能破一件就算不錯了,大多數案件,最終都沒有結果。

雖然這件被他寄予厚望的命案沒有破,但這七天,李諾的收獲也不小,經曆了上次考功郎中之子一案後,縣衙在百姓中的公信力大大提升,這七天,李諾親自經手了上百件案子,壽命已經累積到了九十三天。

比起半個月前的三天倒計時,三個月的時間,終於讓他可以鬆一口氣。

明天又是休沐日,李諾打算給裴大人他們放個假,也給自己放個假,不打算去縣衙了。

這半個月來,他是真的一天都沒有休息。

天剛亮就起床去縣衙,忙碌一天,有時候連午飯都沒有時間吃,晚上回到家裡,給慕兒講完算學題之後,又自己看書到很晚,日子過的無比充實。

就是感覺活著沒意思。

所以他打算歇一天調整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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