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時手滑了(1 / 2)

大夏明鏡 榮小榮 3045 字 2個月前

本來定時明天中午十二點的,忘記勾選定時了。

正好這個劇情有爭議,開個單章討論下,主要是和大家聊聊我的想法。

有一點得提前說一下,李沅會死,而且會是李諾親手殺,這個安排不是一時腦熱,而是開書前就定下的。

但有些讀者說的很對,這個處理的確生硬。

如果有更長的時間構思,應該可以處理的更加圓滑,情緒拉的更到位一點,觀感也會更好一些,但沒有時間的確是大問題。

日更的網絡小說,不可能總是停下來等靈感,隻能保證大方向不變,細節不是每一個劇情都能處理的特彆圓滑。

我其實很少開單章和讀者討論劇情,但這裡確實很重要。

上架感言裡我說過,我不會寫一個聖母主角,因為就怕讀者期望主角聖母。

如果主角絕對正直且聖母,之前權貴子弟們打群架的時候,他不應該躲在後麵抓人,而是應該提前正義凜然的製止,不應該釣魚執法,不應該有任何的煽風點火……

但小說顯然不能這麼寫。

這樣沒法寫。

關於這個劇情,部分讀者的想法我能理解。

畢竟大家生活在法治社會,一切都要按照現代社會法律法規,不鼓勵報複,要相信執法部門。

這是正能量,當然很好。

不過書裡是古代。

一個權貴擁有特權的封建時代。

書裡的執法部門,沒有現代社會這麼值得信任。

一個視人命為草芥的殺人犯,因為一塊牌子,就能免去所有罪責,能囂張的嘲笑執法者之後離開。

這很不正能量。

所以他得死。

在主角一開始選擇了法律途徑,但沒有一點兒用,隻能看著對方瀟灑離去,在自己壽命所剩無幾,麵臨二選一的選擇時,我覺得可以殺。

當然,也能這麼寫。

先放著李沅不管,等他下一次犯死罪,犯下五六次死罪,爵位從一等侯降為二等侯,三等侯,一等伯,二等伯,子爵,平民……,然後就可以依律處斬了。

這樣可以多水很多字,但顯然更不能這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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