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馬戲團裡找了個員工問路,來到後麵一棟二層小樓,總經理辦公室就在二樓東頭。
敲門進去,相互認識了一下,馬戲團總經理叫王自衛,看起來和顧文明一般大小,大概也就三十左右,有點謝頂,胖乎乎的,但長得一副精明相。
聽清楚了眼前這兩個人的來意之後,果然像顧文明猜測的那樣,王自衛想都沒想,就毫不猶豫的拒絕了。
然後梁一飛把一萬塊錢拍在了桌上。
真就是用‘拍’的,從包裡拿出來厚厚一疊錢,朝桌上一拍。
啪得一下。
“王經理,我打聽過,一艘飛艇飛一天,成本大概在一千五百塊不到,兩艘三千,這裡有一萬。合同怎麼做,我不管,你怎麼做,我怎麼簽。”梁一飛說。
王自衛是不是英雄,不好說,可看到一萬塊錢拍這裡,他不動心是不可能的,眼皮子一跳,抬起頭認真的打量起梁一飛來。
過了半晌,王自衛嘿嘿一笑,“梁老板,這個事沒先例啊,能不能租給你,上麵沒相關規定。”
還是不同意,但是能聽得出來,口風和之前明顯有了變化,不是斬釘截鐵的拒絕。
“上麵當然沒規定。”
梁一飛反問說:“可是反過來講,沒規定能租,也沒規定說,不能租給私人老板打廣告吧?”
王自衛想了想,這倒也是。
之前雜技團是園林局下屬部門,飛艇是園林局資產,要用,上麵一個指令下來,跟著撥款,就用了。
關於飛艇,除了有一個簡單的‘飛艇使用管理維護辦法’之外,也沒什麼其他的法律規定。
後來馬戲團分出來成立公司,那就更沒有部門來操這個閒心,專門為兩艘幾乎被遺忘的飛艇來製定法律法規。
“而且王經理,現在馬戲團分離出來了,是公司,飛艇是馬戲團的資產,你出租飛艇盈利,誰能說一個不字?”梁一飛接著說。
他敢這麼乾,不完全是憑空瞎想。
因為他很小的時候,看見過本地有企業租飛艇打廣告,並且大獲成功!
而關於低空飛行物的管理規定,直到20年後才出來,真較真,的確不違法,隻是很多人習慣了循規蹈矩,害怕承擔責任,害怕改變。
王自衛為難的搖搖頭:“你要跟我掰扯規定,我沒話說,可是飛艇這個東西,影響太大了,不能隨便租!”
有些話不能直說,也說不明白,但大夥心裡都懂。
要是梁一飛來租個猴子,甚至租個老虎獅子,王自衛都能拍板,毫不擔心的。
可飛艇這東西,不是一般的‘商品’。
他的顧慮和剛才顧文明一樣:偌大的一個飛艇,從空中飛過,全市人都看到,造成的影響太大。
如果出了點紕漏,或者用飛艇乾什麼壞事之類的,那是要承擔政治責任的!
或者哪個領導看到,覺得不合適,一句話下來,他這個馬戲團經理就要受處分,背黑鍋!
要是有先例還好辦點,沒有先例,王自衛不敢開先河,弄不好就得倒黴。
“王經理,我做培訓宣傳,怎麼會亂來呢,再說了,你不信我,還能不信報紙?”梁一飛從包裡拿出一疊報紙放在王自衛桌上。
當頭的一份,就是才出來的青年報。
王自衛看了兩眼,恍然一抬頭,“哦哦哦,你就是那個點子大王是吧!”